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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建委拟定的天津市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建委拟定的天津市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津政办发[2007]61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市建委拟定的《天津市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七年七月三日

  天津市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贯彻中纪委第七次全会和国务院第五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中央纪委《中央和国家机关于贯彻落实2007年反腐倡廉工作任务的分工意见》(中纪发〔2007〕2号)和建设部等八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的通知》(建稽〔2007〕87号)要求,现就我市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提出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工作目标
  按照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以解决关系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问题为出发点,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针对房地产项目审批、开发、交易、中介等环节,充分发挥各部门职能优势,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依法打击扰乱房地产市场秩序的违法违规、权钱交易行为。通过专项整治,使房地产领域违法违规、权钱交易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市场秩序明显好转。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
  (一)市政府成立天津市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市政府副秘书长王维基任组长,市建委张顺民、市监察局王春珍、市国土房管局吴炳灏、市规划局郭凤平、市财政局张家林、市审计局李向前、市发展改革委吕广志、市工商局陈洪庆、市物价局白山等任副组长。
  (二)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建委,由市建委、市监察局、市国土房管局和市规划局牵头,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商局、市物价局等单位安排专人参加。办公室负责统筹制定工作计划,统一向房地产开发企业发放自查表,汇总各单位自查报告,向领导小组定期报告整治工作进展情况。根据各单位自查情况研究确定重点检查项目。对各单位自查情况进行重点检查,集中查办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和利用职权索贿受贿的违法违纪行为,对发现的违法违规典型案例进行查处并公开曝光。
  (三)各部门主要职责。按照职能分工,各部门分别负责以下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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