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加强农村建设规划工作,探索农村建房抗震管理模式。要按照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科学选址、配套建设的原则,做好村镇建设规划编制工作,把抗震设防和综合防灾作为规划的重要内容。新规划的村镇建设要避开地震断裂带和抗震不利地段,对统一建设的农民住房,要按照有关的技术标准进行抗震设防,明确施工和验收要求,加强工程质量监管,确保抗震质量。对农民群众自主建设和改造住房,要积极探索符合实际、行之有效的抗震设防质量管理模式和管理办法。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有关区县人民政府必须从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把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列入议事日程,健全工作机构,明确工作责任,分解工作任务,建立目标管理责任制和监督检查机制,做到层层有人抓、有人管,把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市地震局、市建委、市农委要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的统筹规划和组织管理,精心制定实施方案,加强对各有关区县的指导和技术服务。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要加大投入力度,保障必须的工作经费。市科委要增加对有关区县的防震减灾科技投入,加强科技攻关和实用化推广。物价、监察等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进一步清理对农民建房的不合理收费,严肃查处乘机向农民建房乱收费、乱罚款等行为,切实减轻农民建房负担。其他部门也要积极配合,共同做好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
(二)完善扶持政策,多渠道筹集资金。扶持政策是做好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的保障,各级政府要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按照群众自筹为主,政府扶持为辅的原则,研究制定相关的扶持政策和引导措施,加大资金投入。通过发挥村民自治组织的积极性,整合征地安置、救灾扶贫等各种涉农政策性补贴资金,帮助农民申请建房贷款等措施,拓宽投资渠道。
(三)强化宣传教育,提高防震减灾意识。要充分发挥宣传舆论的导向作用,通过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开展宣传活动,利用板报、标语、宣讲、科技下乡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深入农村进行宣传。真正使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进村入户、深入人心,让农民群众了解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增强参与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动员全社会共同关心和支持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
天津市地震局
天津市建设管理委员会
天津市农村工作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