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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加强企业能源计量工作意见的通知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加强企业能源计量工作意见的通知
(青政办〔2007〕96号)


西宁市、各自治州人民政府,海东行署,省政府各委、办、厅、局:

  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加强企业能源计量工作的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七年六月二十六日

关于加强全省企业能源计量工作的意见
(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二○○七年六月)

  为有效推动全省企业节能降耗工作,实现企业节能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定量化和系统化,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国发〔2006〕28号),现就加强我省企业能源计量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企业能源计量工作的重要意义

  加强能源管理,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是提高经济运行质量、改善环境和增强企业市场竞争力的重要措施,是缓解当前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能源约束矛盾、建设节约型社会、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根本保障。能源计量标准化工作是企业加强能源管理、提高能源管理水平的重要基础,是企业贯彻执行国家节能法规、政策、标准,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的重要保证,是国家依法实施节能监督管理,评价企业能源利用状况的重要依据。

  近年来,国家进一步加大了节能降耗和污染减排工作的力度,制定了促进节能减排的一系列政策措施。省委、省政府始终坚持能源开发与节约并举,把节约能源放在首位,采取一系列有效措施,大力推进节能降耗工作。在全省各级政府、企业和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下,全省节能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由于受经济结构影响,工业对能源的依赖性较大,工业能耗占全社会能源消耗的70%以上,万元GDP能耗比全国平均水平高2.52倍,全省能源利用率仅25%,低于全国平均水平10个百分点。因此,进一步加强企业的能源计量管理,建立和完善能源计量标准化管理体系,对减少能源消耗、保护环境、降低成本、增加效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全省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强组织领导,将企业能源计量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履行能源计量职责,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建立健全领导机构,制定规范的监督管理制度,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抓好企业能源计量工作,确保全省节能降耗工作的有效实施,努力实现全省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青海做出积极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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