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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商务厅关于参加第九届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工作方案的通知


      蒋青波  省信息产业办公室主任

  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项目交易组、展务组,其职责是:

  办公室:负责筹备工作中的日常事务性工作,指导和监督各项工作的实施,联络协调“高交会”组委会以及各参会企业,并承办组委会及省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宜。办公室设在省商务厅科技处。(联系人:焦守东,联系电话:6321725)。

  项目交易组:由省科技厅组织全省科研机构、大专院校,会同省经委、省信息产业办公室、省发展改革委、西宁市人民政府征集全省重点科技成果和招商引资项目,并负责参展科技项目及签约项目的前期准备、编制(包括项目征集、筛选、整理、填报)及洽谈、成交等工作。项目筛选要注重实效,重点组织有投资需求,充分体现我省特色的项目。
  参会项目材料务于8月30日前交到省商务厅科技处,以便审定、组织印制。

  展务组:按大会组委会要求,由省商务厅统一负责布展工作,省商务厅科技处具体承办。展位面积54平方米,布展突出会议主题、青海特色,构思设计独特、新颖,充分展示我省高科技产业的前景。通过“高交会”努力为科技成果及专利产品寻求国内外市场,吸引更多的境内外高新技术企业、研发中心来我省投资。各参展单位要全力配合,及时提供参展有关资料、产品、图片等便于设计布展工作。

  四、部门职责分工

  省商务厅:负责与组委会各项联络实施工作,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事宜。

  省科技厅:负责全省科技企业及院所的参展组织工作;负责征集、整理、编制、审核对外招商、交易科技项目以及洽谈、交易推介工作。

  省经委:负责组织全省能源、再生资源、环境保护、农业、电子信息、新材料、医疗保健等企业参展,并征集相关招商项目的整理、编制、审核工作。

  省发展改革委:负责征集全省对外招商和交易的高科技项目,并为会议提供签约项目等其他相关工作。

  省教育厅:负责全省重点大专院校的参展组织工作及征集可交易科研项目的整理、编审工作。

  西宁市人民政府:负责全市科技含量较高企业的参展组织工作;负责征集编制可招商、交易项目的整理、审核、洽谈工作。

  五、筹备工作进度安排

  9月上旬,召开协调小组工作会议,确定参会企业、招展项目以及布展方案,落实参展单位的签约项目,完成组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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