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韩城市西庄镇盘龙煤矿“8.3”煤与瓦斯突出事故的通报
(陕安委办发[2007]34号)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
2007年8月3日下午5时40分,渭南市韩城市西庄镇盘龙煤矿(该矿为陕西黄河矿业有限公司新建煤矿,设计能力年产30万吨。)掘进巷发生煤与瓦斯突出事故,8名矿工被困井下。目前,4名遇难矿工遗体升井,其余4名被困矿工生死不明。
事故发生后,省委、省政府领导高度重视,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赵正永、副省长吴登昌分别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全力组织救援工作,对煤矿企业进行安全检查,责令煤与瓦斯突出的矿井停产整顿。渭南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及省煤炭工业局、陕西煤监局、省安全监管局的领导和有关人员都先后赶赴事故现场组织指导应急救援工作。
初步分析,这起事故属煤与瓦斯突出事故。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切实搞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特提出以下要求:
一、进一步提高对煤与瓦斯突出防治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各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煤炭行业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和各煤矿企业要以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精神,深刻吸取事故教训,进一步提高对煤与瓦斯突出防治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防突意识。必须严格煤与瓦斯突出鉴定和矿井生产能力核定工作 ,正确处理安全与生产、与效益的关系。
二、严格落实煤与瓦斯突出防治的各项措施。对煤与瓦斯突出的矿井要立即停产整顿,严格落实“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十二字方针和“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加强矿井瓦斯的管理,对矿井通风系统不合理,通风、瓦斯监测设施不完善、不健全,防突措施不落实的矿井要加大整治力度,验收不合格的依法关闭。切实做好煤与瓦斯突出的防治工作,科学进行煤层突出危险性预测和效果检验,加强采掘工作面瓦斯涌出量的监测,确保煤矿防突措施真正落到实处。新建、改扩建、资源整合的突出矿井,必须同时建立瓦斯抽放系统,先抽放、后施工。
三、突出抓好“一通三防”管理。要认真组织制定并落实“一通三防”专项措施,通风系统必须合理、稳定,通风设施必须完善、可靠;坚决杜绝漏风、风流短路等现象,确保有人作业的地方就有足够的风量;坚决杜绝无风、微风作业,坚决杜绝不合理的串联通风;一旦发现井下作业地点无计划停风和瓦斯超限,必须立即停止作业,采取措施,撤出人员;严格执行瓦斯检查制度,加强对采掘工作面的瓦斯检查;所有煤矿必须按规定的地点和数量安装瓦斯监测监控探头,并确保系统正常工作;工人下井必须佩带有效的自救器并会操作;严禁包括非防爆农用三轮车在内的各类非防爆设备下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