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四个专项整治活动,是解决我市创卫重点、难点问题的有效手段,是推动全市创卫工作深入开展的有效举措。近郊四区、市直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按照《兰州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充实工作力量,把四个专项整治工作作为当前一段时间创建工作的重中之重,抓紧抓实,抓出成效。为确保四个专项整治活动的顺利进行,市上成立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四区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负责对整治活动的领导和督导检查。四区、各牵头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加强对本辖区或本部门所牵头的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确保整治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创新工作思路,实行分类指导
四区政府、市直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整治工作深层次问题的调查和研究,积极创新工作思路,分类指导,整体推进,确保阶段性工作目标的实现。对列入清退计划的马路市场,要倒排工序,靠实任务;对屡清屡占的自发交易点,要严防死守,力戒反弹。通过集中整治,夯实基础,明确责任,促进长效管理机制的建立,同时要做好宣传教育工作,积极争取相关单位和广大经营户的理解、配合与支持。
(三)部门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四个专项整治活动涉及政府诸多部门,需要部门之间密切配合。四区政府、市直有关部门要全力以赴抓好各自所承担的工作任务,区与区之间,部门与部门之间,单位与单位之间要服从工作大局,克服部门利益,避免相互推诿扯皮,合力推进整治工作。牵头部门要树立责任主体意识,配合部门要树立大局意识,积极沟通、协调解决整治工作中的问题。中央、省属在兰单位、驻兰部队要树立“住在兰州、热爱兰州、建设兰州”的观念,把四个专项整治活动提上工作日程,积极配合开展专项整治工作。辖区各市场举办单位、各门店所有者,要按照产权归属,督促经营户落实四个专项整治的各项任务,确保全市专项整治工作,取得预期效果。
(四) 强化督查考核,建立奖罚机制
市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将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综合检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的办法,对全市四个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督查考核,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市民代表参与督导。对领导重视、措施得力、整治效果明显的区和部门予以通报表扬;对工作松懈、措施不力、整治效果不佳的区和单位予以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四区政府、市直有关部门,各单位、各行业也要强化督促检查,确保完成四个专项整治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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