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市商务局牵头,市城管执法局、市公安局、近郊四区政府负责组织实施)
2、整治洗修车点。制订行业标准,提高准入门槛,按照修理进场、洗车进室的原则,对近郊四区符合标准要求的洗修车点进行规范管理,对设施简陋、占道洗修车、破坏和污染路面的洗修车点予以取缔。
(洗车点由市城管执法局牵头、修车点由市交通局牵头,市工商局、市交警支队、四区政府负责组织实施)
3、整治集贸市场。按照《
集贸市场管理规范》要求,落实卫生管理制度,完善环卫设施,全面实施集贸市场的提升改造和组织达标建设,严格执行划行归市、高台摆放、饮食入室、水产入池、活禽入笼、专室屠宰的有关规定。
(市商务局牵头,市工商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公安局、四区政府负责组织实施)
4、整治“五小”行业门店。制定“五小”行业门店专项整治规范,采取“关”、“停”、“并”、“转”的办法,全面推进“五小”行业门店的整治改造、规范管理等达标建设,对个别基础条件差、设施不完善、存在安全隐患的,坚决予以取缔。
(市卫生局牵头,市工商局、市技术监督局、市食品药品监督局、市文化局、四区政府负责组织实施)
四、实施步骤
四个专项整治活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发证、谁管理的原则,采取“部门牵头、辖区落实、分工协作、条促块保”的形式,从2007年6月1日开始,至9月30日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方案制订阶段(6月1日--6月30日)
由各牵头部门以区为单位对洗修车点、集贸市场、废品收购站(点)、“五小”行业基础情况进行调查摸底,登记造册,并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详细的专项整治方案(其中小歌舞厅和网吧由市文化局负责制定规范标准和整治方案),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提出具体整改措施。
第二阶段,集中整治阶段(7月1日--9月15日)
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进行集中整治,并按照相关标准,逐项、逐条、逐户进行落实。在此期间,各专项整治工作要树立样板,总结经验,全面推广。
第三阶段,检查验收阶段(9月16日--9月30日)
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组织有关人员对四个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检查验收。
五、保障措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