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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庆市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3)市卫生局负责牵头组建医疗救护与卫生防疫组。主要职责:制定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救护预案并组织实施演练;开展现场救护、卫生防疫等工作;及时运送伤员并组织医院抢救;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4)市建设局负责牵头,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大庆电业局参加,组建工程抢险与设施组。主要职责:组织指导石油石化等企业特种专业抢险力量建设,并保证随时调用;负责组织对市政公用设施,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的抢险和维护;负责电力受损公用设施的修复;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5)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牵头组建事件调查与评估组。主要职责:对造成人员伤亡的环境污染事件开展调查,做出责任认定,提出处理建议;负责灾害评估专家组建设;负责灾害统计和损失评估工作;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6)市气象局负责组建气象信息组。主要职责:制定全市环境敏感地区气象信息应急测报预案;负责受污染区域气象信息的测报,为预测污染扩散与消除提供气象参数;为事件调查与评估提供气象参数;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7)市水务局负责牵头组建水务安全事务组。主要职责:负责制定全市饮用水水源地及重点河流水域污染应急处置预案;饮用水水源地及重点河流水域发生突发污染事件时,及时提供用水安全信息;当饮用水水源地受到污染时,立即关闭水源地,并启动饮用水备用预案,保障饮用水的基本供应和用水安全;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8)市交通局负责牵头组建交通运输组。主要职责:保障抢险救援人员及物资运输的畅通;组织人员、伤员、救灾物资的运输和灾民的转移、疏散;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9)市商务局负责牵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局、粮食局、所在县区人民政府参加,成立后勤保障组,负责应急物资、资金等保障。
  (10)市信息产业局负责牵头,组织中国网通大庆市通信公司、中国联合通信有限公司大庆分公司、大庆移动通信公司、中国电信集团公司大庆分公司、中国铁通大庆分公司、大庆石油管理局通信公司成立通信保障组,保证环境应急指挥工作通信畅通。
  (11)市民政局负责牵头,各县、区人民政府(大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参加,成立灾民安置组,负责环境污染事件灾民的安置和善后处理工作。
  (12)市政府新闻办公室负责组建新闻信息组,对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的信息发布。
  (13)市监察局负责参与突发环境污染事件调查,并对有关责任单位和人员进行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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