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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人民政府印发汕头市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纲要的通知

  3、积极组织各类残疾人艺术家开展创作交流,鼓励残疾人作家出版作品参加“奋发文明奖”和“五个一工程”奖;各区县残联的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要为残疾人开展文化、体育活动设立专门场所,经常性地对残疾人开放并提供周到服务。
  4、市和各区县残联要定期举办文化、体育活动,活跃基层残疾人文化、体育活动。
  5、努力办好市残疾人艺术团,培养特殊艺术人才,展示残疾人特殊艺术才华。组织参加第七届全省和全国残疾人艺术汇演和盲、聋、培智学校学生艺术调演。
  6、认真贯彻落实粤残联[2005]2号文件精神,发挥残疾人体育协会作用,发展残奥、特奥和聋奥运动,组织动员各类残疾人参加残健融合、康复健身的体育活动;抓好特殊教育学校体育教学和活动;全民健身活动要充分考虑残疾人参加体育锻炼的需求,适当增加相应的设施。
  7、完善市残疾人体育训练中心和汕头永桂宝石工艺公司残疾人体育培训基地建设,建立一支相对稳定的教练员队伍;积极推进解决残疾人运动员等级评定、就学、就业、保险和奖励问题,把残疾人运动员培训纳入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计划,解除后顾之忧。实行残疾人体育训练基地化、经常化、年青化,鼓励他们为国争光、为市争光。
  8、办好第二届、第三届全市残疾人运动会,积极备战和参加2006年、2010年第五届、第六届全省残疾人运动会和2007年第七届全国残疾人运动会,争取优异成绩,同时广泛动员社会,进一步增强社会对残疾人体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积极参与2006年、2010年第四届、第五届全国特奥运动会等国内各项重大体育赛事。
  (六)社会环境
  大力宣传人道主义思想和现代文明社会的残疾人观,倡导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的良好社会风尚,营造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社会环境,是发展残疾人事业的重要条件。“十一五”期间,我市改善发展残疾人事业社会环境的任务指标和主要措施是:
  任务指标
  --弘扬人道主义思想,大力营造全社会的人道主义舆论氛围。
  --加大发展残疾人事业的宣传力度,健全残疾人事业宣传网络。
  --在公众传播媒体中积极推进“字幕工程”;办好手语新闻节目和残疾人专题节目。
  --宣传优秀残疾人、先进残疾人工作者和扶残助残的先进典型,激励残疾人自强和残疾人工作者的敬业精神,培育社会助残意识。
  主要措施
  1、宣传、新闻、出版和教育行政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支持和动员新闻媒体采用不同形式,报道反映残疾人生活,宣传残疾人事业;在中、小学思想道德教育课程中,增加人道主义、自强与助残等内容,培育爱心,营造关爱他人、扶助弱者的良好舆论环境。
  2、加强“残疾人事业新闻宣传促进会”的建设,广泛动员公共媒体宣传残疾人事业的成就和优秀残疾人、残疾人工作者的先进事迹,宣传社会各界扶残助残取得的成效。
  3、继续组织好“全国助残日”活动,广泛开展“志愿者助残”、“红领巾助残”和“文化助残”、“科技助残”、“法律助残”等多种形式的扶残助残活动;举办好“国际残疾人日”活动。
  4、大力宣传自强模范、扶残助残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残疾人之家、和残联系统先进工作者的典型事迹,鼓励更多的单位和个人关心、帮助残疾人。
  5、继续组织好全市残疾人事业好新闻作品的评选工作,积极推荐优秀作品参加省和全国残疾人事业好新闻的评选工作,并争取获得优异成绩。
  (七)维权
  依法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是残疾人工作的主题。“十一五”期间,我市维护残疾人权益工作的任务指标和主要措施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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