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加强特殊教育师资队伍建设,对特教师资定期进行培训,提高师资水平,建立健全特殊教育师资资格评定制度,落实特殊教育教师(包括特教学校、普通学校附设特教班及随班就读班的教师)的特教津贴;加强盲文、手语的研究、完善和推广。
(三)就业与社会保障
就业是民生之本,是残疾人改善生活状况,实现自强自立、体现人生价值的主要途径;保障贫困残疾人的基本生活,是健全和完善我市社会保障的重要内容。“十一五”期间,残疾人就业与社会保障工作的任务指标和主要措施是:
任务指标
--推进残疾人就业的法规、政策体系建设。
--全市有劳动能力、有劳动愿望的残疾人就业率平均达到87%。
--求职残疾人普遍享有就业服务,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服务能力显著提高,残疾人就业服务需求得到基本满足。
--登记失业、求职的残疾人及时得到职业培训和就业指导。
--培养、培训盲人按摩人员,积极创造条件开展医疗按摩培训工作,加大力度扶持特困盲人按摩人员就业。
--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措施,按照“分类施保”的原则,将残疾职工普遍纳入社会保险,扩大自谋职业残疾人社会保险覆盖面;适当提高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特别是重度残疾、一户多残等特困残疾人的社会保障水平,贫困残疾人基本生活、医疗、灾害、子女就学等方面的社会保障水平得到相应提高。
主要措施
1、按照《
残疾人就业条例》(国务院第488号令)和《
汕头市分散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实施细则》(市政府第88号令)的有关要求,全面推进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规范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征收,严格管理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2、鼓励社会各方面依法兴办福利企业,集中安排残疾人就业;完善优惠政策和措施,扶持福利企业稳定、健康发展。大力扶持残疾人个体就业和自愿组织起来就业,将其纳入社会保障范围。
3、加强各级残联的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建设,根据劳动力市场需求,为残疾人个体开业、集体就业和按比例就业提供服务。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要拓展服务项目,完善服务功能,强化服务手段;大力推进残疾人就业信息网建设;受劳动保障部门的委托,全面开展残疾人失业登记工作,为残疾人提供全方位服务。
4、以劳动力市场需求为导向,以社会化培训为重点,坚持就业与培训相结合的方针,鼓励民营企业采取“定向培训、定点就业、集中管理”的模式集中安置残疾人就业。建立残疾人扶贫培训基地开展实用技术培训,帮助农村残疾人发展种养殖业。完善农村残疾人劳动力转移培训和就业安置基地建设。建立健全残疾人职业技能优秀人才奖励机制,选拔优秀人才参加全省和全国残疾人技能竞赛。
5、利用残疾人职业培训机构,培训保健按摩人员,加强对在职盲人按摩人员的继续教育,提高市场竞争力。各级残联依据国家规定,加强对盲人按摩行业的管理,规范盲人按摩市场;开展盲人计算机等职业培训,全方位为盲人创造从业机会,对盲人个体开业给予政策扶持和经费投入。
6、切实将贫困残疾人纳入社会保障体系。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残疾职工参加社会保险;建立城镇个体工商户参加基本养老保障补贴制度,鼓励并组织个体就业残疾人参加社会保险;认真执行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及时向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家庭提供最低生活保障;制定相关政策,逐步解决“低保边缘户”残疾人的基本生活保障问题,提高重度残疾、一户多残等贫困残疾人家庭的生活保障水平。对不适合参加劳动、无法定抚养义务人或法定抚养义务人无抚养能力、无生活来源的重度残疾人,按规定予以供养、救济。
7、切实采取措施帮助城镇贫困残疾人和农村贫困残疾人加入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医疗救助,确保贫困残疾人病有所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