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政府关于印发宿迁市2007年经济体制改革要点的通知
(宿政发〔2007〕8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宿迁经济开发区、市湖滨新城开发区、苏州宿迁工业园区,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宿迁市2007年经济体制改革要点》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O七年七月一日
宿迁市2007年经济体制改革要点
(2007年6月)
2007年全市经济体制改革工作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紧紧围绕市委三届二次全体(扩大)会议和市二届人大五次会议确立的奋斗目标,深入推进体制机制创新、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全面激发创业活力,为我市实现更大突破增添动力。
一、深化政府管理体制改革
1.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研究建立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后续监管制度,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公开工作,实行“阳光” 审批。积极开展行政审批服务事项“两集中、两到位”改革,努力提高行政审批工作效能。(政府办、监察局、软建办、发改委)
2.加快推进政府公共服务体制改革,进一步建立健全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机制。(政府办、公安局、安监局)
3.研究建立政府绩效管理制度,完善政府绩效管理评价体系。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机制,加强对行政权力清理审核,实现权力运行的动态公开与全程监督,确保权力运作的廉洁和高效。(政府办、监察局)
4.加快推进电子政务建设,提高政策资源网络化、信息化水平,促进政务信息和政策资源有效共享。(政府办、信息产业局)
5.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把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内容,扩大公开范围,规范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完善公开机制。切实完善政务公开的各项规章制度,确保政务公开健康运行。(政府办、监察局)
6.进一步明确行政执法权限,完善行政执法程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大力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实行行政执法依据公开、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和执法行为评议考核制度,优化行政执法监督机制,确保各级政府及其部门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法制办)
7.按照“分类定位、分开管理、分别改革”的原则,深入推进行政管理类和社会公益类事业单位改革,积极做好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工作。(人事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