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为保证网站信息数据的时效性、权威性和实用性,已入库的单位,应经常登录政府网站检查本单位的相关信息数据,如与实际情况不符时,立即与政府办公自动化中心联系,并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将信息数据及时向政府办公自动化中心报送,否则将取消发布权。
五、单位网页制作完成后,各单位可使用伊犁州政府公众信息网-伊犁州政府网站(http://www.xjyL.gov.cn)宣传自己的企业文化,推广自己的产品,以及进行招商引资等网上经营活动。
六、考虑到数据库的设计制作成本和服务器、硬盘资源的空间占用情况等,对各单位的网页制作、图片处理、数据库开发和存储将按有关规定适当收取一定的网页设计制作和宣传费用。
七、文字资料以两种方式同时提供,即:1、电子文档(软盘、光盘和移动硬盘);2、打印文档。打印文档必须与电子文档内容相符且加盖单位公章。
报送地点:伊犁州政府办公自动化中心(州政府办公楼五楼515室)
联系电话:0999-8022618 8024006
传真:0999-8024006 邮编:835000
联系人:丁小彬 陶娃尔娅
网址:www.xJyl.gov.cn
中文网址实名:塞外江南 伊犁政府网
E-maiL : webmaster@xjyl.gov.cn
附:信息数据库采集的主要内容
二○○三年九月五日
信息数据库采集的主要内容
一、事业单位
(一)管辖事务的办事指南 办事指南主要项目包括:1、部门职能、职责、权限,包括内设相关机构职责和办事人员职责;2、办事依据和原则,即所遵循的法律、政策、决议、决定以及有关指标和需要收费项目标准等;3、办事条件,即办事所具备的基本条件和必备的文书资料;4、办事程序,包括办事过程、顺序和手续等;5、办事标准、办事时限、办事承诺;6、办事纪律,包括办事纪律规定、廉政规定和责任追究制度等;7、联系电话、邮编、地址;8、内外监督机制;9、办事结果,包括办事的最后结果,应达到的标准和对违章违规行为的处置结果等。要充分体现“公示、承诺、监督、追究”四个要素,以此作为政务公开的基本模式。(二)可公开的行业管理政策;(三)重要工作动态,便民服务项目;(四)需要发布的特别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