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自治州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职责》、《自治州人民政府新闻发布管理制度》的通知
自治州直属各县市人民政府,州人民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霍尔果斯口岸管委会:
《自治州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职责》、《自治州人民政府新闻发布管理制度》已经州党委、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四年元月五日
自治州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职责
自治州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作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党委、州人民政府负责对外宣传工作的职能部门,在州党委对外宣传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结合本州实际,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和州党委关于对外宣传的方针政策和指示;统筹规划全州对外宣传工作;拟定对外宣传总体规划和计划;负责组织对外宣传活动。
二、负责国外来伊的团体及人员的宣传工作和外宣品的制作、发放和管理工作。
三、组织自治州党委、政府的新闻发布活动,定期向公众发布党委、政府的重大工作部署、决策,发布重大事件、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及党委、政府采取的措施、进展、结果,定期公布自治州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等。
四、负责邀请国内外新闻媒体记者来自治州采访,对自治州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等方面进行客观、公正的宣传报道。
五、负责自治州互联网站登载新闻业务的审核、批准、管理工作。
自治州人民政府新闻发布管理制度
为了提高自治州对外开放的透明度,进一步规范自治州新闻发布工作,营造公开透明的信息环境,更加全面、准确、及时地向国内外介绍伊犁州的改革开放、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各方面所取得的成就,树立自治州的良好形象,按照统一协调、分级负责、迅速灵敏、快速反应的原则,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新闻发布会制度。自治州人民政府新闻办负责组织州政府的新闻发布工作,并协调政府各部门及时向公众发布自治州的重大政治事件、重大经济活动、重大突发事件、政务信息、社会热点难点问题、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等方面的新闻信息。新闻发布会原则上定期召开,每季度一次。专题新闻发布的举办根据具体情况临时确定,凡遇有全州性重大活动或突发事件,由州政府指定专人代表政府对外进行新闻发布。
二、新闻发言人制度。州政府指定一名副秘书长担任新闻发言人,负责对政府阶段性重要政务新闻进行新闻发布,其他各系统、各部门有条件的也要确定一名主要领导担任新闻发言人,并为新闻发言人配备1至2名联络员,组成新闻发言人工作班子,负责发布工作。通过新闻发言人发布新闻、接受采访等方式,发布信息,讲解政策,解疑释惑,澄清事实,正确引导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