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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政府关于加快全市气象事业发展的意见

泰州市政府关于加快全市气象事业发展的意见
(泰政发〔2006〕162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气象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6〕3号)、《省政府关于加快全省气象事业发展的通知》(苏政发〔2006〕67号)和《江苏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精神,加快全市气象事业发展步伐,更好地为防灾减灾和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现结合泰州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更加重视新时期的气象事业发展

  今后一个时期,要继续坚持公共气象发展方向,大力提升气象工作对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城乡安全的保障与支撑能力,为建设新泰州提供一流的气象服务。

  争取到2010年全市初步建成结构合理、布局适当、功能齐备的综合气象观测、预报预测、公共服务、气候资源评估利用服务体系与技术保障体系,气象现代化和人才队伍的建设水平、科技创新能力等得到明显提升。到2020年,全市建成结构完善、布局科学、功能先进的气象现代化体系,气象科技水平和服务质量全面提升,气象科技创新水平显著提高,气象事业整体实力处于全省先进行列。

  二、加强气象基础设施建设

  加强综合气象观测系统和信息系统建设。针对气象监测的薄弱环节,大力加强包括环境气象观测在内的气候观测系统、天气雷达、雷电定位及自动气象站等基础设施建设,近期要重点加强城市、重点区域、农村自动气象观测站等中小尺度灾害性天气加密观测系统以及设备运行保障系统建设,加快建立和完善固定和移动并举的全天候立体综合气象观测系统。各市(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划定气象探测环境的保护区域,并纳入城乡规划,确保气象观测准确、连续、稳定。加强气象信息系统建设,在充分利用省级气象信息网络和信息共享平台的基础上,建成联通全市各地各部门气象信息高速传输网络,提高气象信息的存储、加工和分发能力。

  完善气象预报预测系统。以提高天气、气候预报预测准确率为核心,综合应用多种探测资料和预报预测技术,不断提高预报预测水平。以数值预报为基础,融合地理信息系统应用等技术,加快预报预测精细化进程,加强雷电预报预警业务系统及短时临近天气预报系统建设,做好影响我市的各类灾害性、突发性、关键性、转折性天气的预报预警。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重点支持气象预报预测系统建设,加强对气象科技的研究,为提高天气预报和气候预测能力提供技术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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