勘界工作全面完成。全市勘定7条市际行政区域界线和7条县际行政区域界线,总长1001公里,受到省政府和民政部的表彰。开展市、市(区)行政区域界线的联合检查,进一步加强了界桩管理责任制。
行政区划卓有成效。完成了农业开发示范区和靖江市、海陵区和高港区部分乡镇、街道的撤并工作,为加快城市建设和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创造了条件。调整乡镇行政区划,将155个乡镇撤并为91个乡镇。在农村积极稳妥地组织了行政村合并工作,将3586个行政村合并为1583个。编制发行了《泰州市政区图》。
地名管理更加规范。在上海市静安区正式命名了“泰州路”。建立了7700多条的地名数据库,完善了城区地名标志国家标准化的设置,公开征集了泰州市火车站站前路地名。根据地名管理工作有关规定,对城区68条道路、7个广场、1条河流、20座桥梁和40个居民宅区进行了命名更名,对3个居民住宅区冠名权进行了有偿拍卖。设置、更新各类路、街、巷国家标准地名标志1068块,楼栋、门址标准地名标志757574块。
殡葬改革不断深化。建成国家二级殡仪馆1个,三级殡仪馆3个。开展清理墓葬用地工作,平迁土坟130.1万座,复垦土地19800万亩,建造骨灰存放堂107座,公益性墓地343处,基本实现了无坟市的目标。组织12次骨灰江葬和1次骨灰树葬活动。引进竞争机制,引导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殡葬业经营。泰州市寄思园、兴化市殡仪馆分别实行了不同形式的承包经营责任制,取得了明显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婚姻收养依法登记。积极推行婚姻集中登记,全市建立市(区)婚姻登记处6个,乡镇婚姻登记处34个,共办理结婚登记152668对,离婚登记5776对,婚姻登记率达98.2%,登记合格率达99.9%。办理收养登记308人,登记率达100%,合格率达100%。
回顾“十五”期间民政工作,主要存在三个不适应:一是全市乡镇、街道民政干部的数量、素质和工作条件与其担当的繁重任务不相适应。基层民政干部年龄偏大,人员偏少,文化素质偏低,民政任务有增无减,民政人员有减无增,使得民政工作在乡镇、街道推动难、落实难。二是民政基础设施与民政服务对象的需求不相适应。民政基础设施规模偏小、设备陈旧、项目不全,难以满足日益增加的民政服务对象的需求。三是民政事业费支出与日益增加的财政收入不相适应。作为调节社会公平、救助困难群体的民政部门,理应在政府公共财政支出中占有相当比重,但由于受政府财力限制,民政事业费在政府公共财政支出中比重较低,总量不大,民政部门履行社会救助的能力没有充分发挥。
二、“十一五”发展目标
(一)总体思路。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及全国、全省民政会议精神,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加大社会开放度,增强社会透明度,扩大社会参与度,按照建设和谐泰州的总体要求,城乡并重,统筹兼顾,突出抓好社会救助、社区建设、村民自治、优抚安置、公共事务管理、社会福利社会化、老龄工作等,努力实现有效的社会救助、广泛的基层民主、优质的福利服务、牢固的军民团结、规范的社会管理。同时,通过不断深化民政工作改革,大力推进民政管理法制化、民政事业社会化、民政服务网络化和工作手段现代化,打造强势民政,全面提高民政工作整体水平,充分发挥民政部门在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重要基础作用。
(二)奋斗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