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企业规模与素质。
2005年,全市规模以上民营工业企业1452个,占全市规模以上企业数的76%。销售收入亿元以上民营工业企业141个,其中梅兰集团、兴达股份公司、曙光集团、济川药业、泰星集团、泰隆集团、绝缘材料总厂等7个企业年创利税1亿元以上,市30强工业企业中民营企业占19个。2004年兴化兴达(股份)公司、姜堰化肥公司、靖江亚星锚链、泰兴百灵乐器等4个企业被省委、省政府授予江苏省优秀民营企业,裕伦纺织的朱继南、泰达纺织的蒋跃东、万马金属制品的万泰生、济川药业的曹龙祥获省优秀民营企业家称号。
截止2005年底,全市民营企业创国家级技术中心2家,省级技术中心13家,市级技术中心83家;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9家,企业博士后技术创新中心5家;182家高新技术企业,306家民营科技型企业。1007个企业通过ISO9000标准体系认证,29个企业通过ISO14000标准体系认证。拥有全国驰名商标2个(“双登”和扬子江的“护佑”牌),国家名牌产品2个(泰兴的“三零牌”面粉和“瑞和牌”化肥),江苏省著名商标39个,江苏省名牌产品生产企业58家。
虽然近年来全市民营经济取得了长足的发展,但与全国市场经济的发展相比,与全省民营经济的总体水平相比,特别是与浙江、周边兄弟市民营经济发展的迅猛态势相比,我市的民营经济发展还存在很大的差距,主要表现在:
1.企业总量和发展速度滞后。截止2005年末,全省共有私营企业50.74万户,我市21548户,仅占全省的4.25%;当年全省净增私营企业89366户,我市仅为4032户,占4.5% ,均远低于我市在全省人口7%的占比。2005年末,我市私营个体企业累计注册资本仅占全省的4.09%;其中私营企业户均注册资本114.9万元,比全省平均水平低27.7万元。
2.企业的素质和市场竞争力不高。从民营企业业主的素质来看,大多未经过企业经营管理方面的专业培训,远不能适应企业发展的需求。民营企业主要从事的传统行业,涉足高新技术的企业不多,产品技术档次、技术含量普遍不高,缺乏具有核心技术和竞争力的产品和产业,仍停留在廉价劳动力和粗放性经营模式上,企业适应市场的应变能力弱。尤其在外向型经济方面,民营经济的比重远远低于其在全市的经济份额。
3.质量、安全、环保工作亟待加强。许多新办私营企业业主大多未经过专业培训,法律意识不强,或者是虽有法律意识但法律知识缺乏,对市场经济相关的法律法规缺乏了解,因此企业的质量、安全、环保意识普遍不强,相应的管理水平不高,各类事故隐患较多。
上述问题是民营经济发展过程中的问题,民营经济蓬勃的发展是大势所趋。当前,我市民营经济发展正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历史性机遇,加快民营经济发展已成为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战略举措,推动全市民营经济实现跨越式发展是我市“五年总量翻番,八年全面小康”的重要增长点和有力保证。
首先,从政策层面上看,近年来党和国家关于发展民营经济的认识不断深化,理论不断创新,促进民营经济的政策措施相继制定并颁布。党的十六大提出了“两个毫不动摇”的著名论断,十六届三中全会进一步提出要大力发展和积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并就消除体制性障碍和完善制度等方面作了明确规定。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的
宪法修正案,把“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国家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写入了国家根本大法,确立了民营经济的重要地位,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2005年2月份国务院制定下发的《
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3号)进一步明确指出“积极发展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有利于繁荣城乡经济,增加财政收入,有利于扩大社会就业、改善人民生活,有利于优化经济结构、促进经济发展,对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加快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具有重大的战略意义”。就放宽非公有制经济市场准入、加大对非公有制经济的财税金融支持、完善对非公有制经济的社会服务、维护非公有制企业和职工的合法权益、改进政策对非公有制企业的监管、加强对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指导和政策协调都作了非常详细的政策规定。省委、省政府2004年3月20日召开了全省民营经济工作会议,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民营经济的发展,先后制订了一系列鼓励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