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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政府关于下达2007年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40项目标的通知

泰州市政府关于下达2007年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40项目标的通知
(泰政发〔2007〕77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认真贯彻市委三届二次全会和市二届人大五次会议精神,进一步强化目标管理,现将2007年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40项目标下达给你们,希认真贯彻落实,确保完成。

  1.地区生产总值

  地区生产总值增长12%以上,其中农业增加值增长4%,工业增加值增长16%,服务业增加值增长13%。

  2.固定资产投资

  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20%。

  3.财政金融

 
 财政收入增长18%,其中一般预算收入增长18%。年末本外币各项存款余额比年初增加120亿元以上,各项贷款余额比年初增加100亿元以上。力争组建长江城市商业银行,设立交行姜堰支行。

  4.市场物价

 
 居民消费价格涨幅控制在3%左右。

  5.城乡居民收入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0%。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9%。

  6.农业结构调整和技术进步

  引进和推广种养业新品种50个以上。新建高效农业基地10万亩,年内高效农业面积达到100万亩。新建规模畜禽养殖小区20个,生猪、家禽规模养殖比重提高5个百分点。新建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100个。完成土地综合治理10万亩。开展农民适用技术培训15万人次。组织农机跨区作业5000台次。

  7.农业标准化生产和质量体系建设

  新增农业标准化示范区2个。制定农业地方标准6项。新认证无公害农产品和绿色、有机食品50个以上。

  8.农业产业化经营

  市级重点龙头企业销售、利税分别增长20%和18%。

  9.列统工业

 
 产值、销售收入、利税和利润分别增长20%、20%、18%、18%。产销率达96.5%。四大产业销售收入达1200亿元。新增规模企业300家以上。

  10.乡镇工业

 
 产值、销售收入、利税和利润分别增长20%、20%、18%、18%。

  11.技术改造和新品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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