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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政府关于对行政权力运行实施有效制约和监督的意见

  3.加快推进电子政务建设。推进机关办公自动化,已建立局域网的部门、单位要继续巩固提高,进一步完善功能,扩大应用范围,提高应用水平;未建立局域网的部门、单位也要积极创造条件,抓紧建立和完善。推进机关联网办公,进一步完善机关公务网,畅通机关部门之间、市和市(区)之间的信息传输渠道。在部门电子政务的基础上,进行资源整合,建立全市统一的网上政务大厅,分类建立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经营性土地出让、产权交易、行政许可,以及城市规划、建设、环保、交通、城管、公安、劳动保障等各个专门管理平台,推进网络化办公和并联审批,提高信息共享程度和办事效率。推进政府上网工程,大力加强“中国泰州”政府门户网站和机关网站群建设,为公众提供方便、快捷、高效的网上服务。加强政府与市民的网上互动,加快建设为市民提供综合信息服务的市民电子信箱、及时听取市民意见的网上市民论坛、实时接受市民投诉的网上投诉中心,征询市民对行政机关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就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进行网上对话,进一步提高行政机关为民服务的水平。

  4.全面推进公用(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各级市政、城管、社保等具有行政管理(执法)职能的单位,以及学校、医院、水、电、气、通信、邮政、公交等社会公用(企)事业单位,全面推行办事公开。各地各部门(单位)要紧密结合实际,尽快制定推行办事公开的实施意见,对办事公开的基本要求、内容、形式以及监督保障等提出明确的具体要求。各公用(企)事业单位要将办事依据、办事时限、办事流程、办事结果以及收费依据、项目、标准、缴费办法等对外公开,并编制办事公开目录,切实提高办事透明度。

  二、大力推进依法、科学和民主决策

  5.健全行政决策机制。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必须按照法律规定的职责行使行政决策权,制定和完善内部决策规则,建立健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政府决定相结合的行政决策机制,建立健全法制机构协助本级政府和本部门依法作出决定、进行合法性和适当性评价的行政决策辅助机制,努力做到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

  6.完善行政决策程序。建立决策的公众参与、专家咨询论证、合法性评估和重大决策集体讨论等制度。对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大事项,要广泛征询意见,充分进行协商和协调,对同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要实行公示、听证等制度,扩大人民群众的参与度。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重大事项,要认真进行专家咨询论证。重大决策在决策过程中要进行合法性论证,并由决策机关集体合议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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