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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政府关于实行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


  6.建立健全监督检查机制。在完善日常检查工作的基础上,财政部门要组织开展非税收入年度稽查工作;审计部门要把非税收入收支情况纳入监督检查范围;物价部门在进行收费许可证年审时,要对收费项目和标准进行监督检查;要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每年定期公布全市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目录,接受社会监督;加大处罚力度,对非税收入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财政法规进行处罚处分。

  四、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制度改革的步骤和措施

  根据非税收入改革内容和市政府工作目标,本着先易后难,稳妥推进,分步实施的总体要求,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建立健全非税收入管理制度改革组织机构。为了切实加强对全市非税收入管理制度改革工作的领导,成立市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有市财政局、监察局、人行、审计局、国资委、物价局、法制局、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等。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设在市财政局,负责改革的具体组织实施,各市(区)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市财政局和各市(区)都要成立非税收入征管机构,加强非税收入管理工作的力量。

  2.全面清理非税收入项目、收费票据及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活动。一是全面清理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取消不合法的项目。二是全面清理收费票据,归并票据种类,除保留少量专用票据外,主要使用《江苏省泰州市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三是全面清理各行政事业单位利用房产、设备、设施等国有资产进行的经营活动,对房产、设备、设施等国有资产统一进行登记造册,并对其有偿使用收支加强管理。

  3.制定并实施非税收入改革相关管理办法。一是制定《泰州市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制度改革实施细则》,对非税收入收缴管理改革中相关业务操作作出规定。二是建立和完善我市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征收管理办法及社会公共资源有偿使用收入征收管理办法。将户外广告经营权、城市公共客运经营权和道路、桥梁、隧道、公园、广场等城市公共资源冠名权有偿出让以及城市道路停车泊位收入等纳入规范管理。三是制定《泰州市政府非税收入征收考核办法》及其他相关办法, 加大对执收执罚单位的考核力度,进一步调动执收部门、单位的积极性。

  4.建立非税收入收缴管理网络。按照“金财工程”的要求,统一应用省非税收入收缴管理系统,建立由财政、各代理商业银行和征收单位组成的网络征收系统,征收信息相互共享。根据省数据集中管理的要求,在适当时候实现市直与省及市(区)财政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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