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镇江市依法打击网络淫秽色情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4.网上传播扰乱社会秩序的谣言和侮辱、诽谤信息。

  5.利用互联网传播非法出版物。

  6.部分从事托管主机、虚拟空间租赁服务单位信息安全管理制度不落实和安全保护技术措施不到位,中小网站、论坛、聊天室、博客和WAP网站管理责任不落实,互联网出版物管理不规范等问题。

  7.利用手机传播淫秽色情信息或群发违法信息。

  (二)重点单位

  1.开办聊天室、论坛、留言版、博客、播客、WAP网站和点对点服务的互联网信息服务单位。

  2.提供互联网视听节目、发行电子刊物的互联网信息服务单位。

  3.互联网数据中心和托管主机、虚拟空间租赁服务单位。

  4.利用手机代收费提供信息服务的网站和单位。

  三、工作步骤

  全市依法打击网络淫秽色情专项行动从现在起到9月30日结束。分为四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6月15日之前),动员部署,调查摸底。各地制定专项行动具体实施方案,在全社会大力宣传发动,公布举报网站、电话。迅速采取有效工作措施,对本地聊天室、论坛、互联网视听节目、电子刊物、互联网数据中心(IDC)以及利用手机代收费提供信息服务的网站和网上信息服务单位等进行过滤式检查,深挖一批淫秽色情等网上违法犯罪嫌疑线索,锁定一批网络违法犯罪活动嫌疑人。

  第二阶段(6月16日至8月15日),集中打击,专项整治。各地各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对排摸出的犯罪嫌疑线索开展集中行动,破获一批重点案件,公开处理一批违法犯罪人员,清理关闭一批网站网页,依法查处一批违章违规单位。全面清除网上有害信息,排查信息安全隐患,整顿和规范互联网管理秩序。推进互联网行业自律,组织开展互联网法制宣传。

  第三阶段(8月16至9月15日),建章立制,巩固成果。各地各部门重点巩固专项行动成果,通过行政、法律与思想教育等措施,整合各种资源、各方力量,形成各负其职的监管机制、及时发现查处的联动机制、有效截断非法收入的防控机制和群众广泛参与的社会监督机制,扎实推进互联网治安综合防控体系建设,巩固专项行动的工作成果。

  第四阶段(9月16日至9月30日),工作总结,表彰先进。各地各部门对专项行动进行全面总结,分别上报市依法打击网络淫秽色情专项行动协调小组和条线上级部门。对全市专项行动成绩突出的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