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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镇江火车站广场综合管理的意见

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镇江火车站广场综合管理的意见
(镇政办发〔2007〕128号)


各区人民政府,镇江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企事业单位:

  为改善镇江火车站广场及周边地区环境,维护好“规范、文明、整洁、亮丽、统一”的窗口形象,现就加强镇江火车站广场及周边地区综合管理提出如下意见:

  一、工作目标

  1.广场外观形象整体改善。车行道混凝土路面及基础破损得到及时修缮,广告乱挂乱拉现象得到禁绝,广场人行道上违规装置的固定座位、铁栅栏全部拆除,车库、值勤亭、售货亭等临时设施统一规划,场内草坪绿化维护良好。

  2.广场交通秩序明显改观。交通标志、标线明晰完善,机动车、非机动车停放规范有序,出租车短途拒载、滞留拉客、“黄牛”等行为得到及时查处,重点部位有监控探头和辅助光源。

  3.广场环境卫生整洁有序。流动摊贩、占道经营、乱设摊点得到有效治理,单位“门前三包”、门内达标落实到位,经营布局规划统一。

  4.广场治安环境良好。滞留广场违规拉客、喊客行为和从事色情等违法犯罪活动的中小旅馆得到及时查处,扒窃案件明显下降。

  二、工作机构

  成立镇江火车站广场管理委员会,市政府分管领导任主任,市政府分管秘书长、市公安局分管局长任副主任,市城管(执法)局、规划局、交通局、市政公用局、铁路镇江站、市公安局公交分局、市公安局润州分局、镇江工商局润州分局等部门和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市公安局分管副局长任主任,市公安局公交分局、市公安局润州分局、市政公用局、铁路镇江站负责人兼副主任,市城管(执法)局、交通局、市政公用局,铁路镇江站、镇江工商局润州分局等部门和单位抽调专人参加办公室工作,负责协调、联系和解决各执法主体在依法行政过程中遇到的具体问题。办公地点设在市公安局公交分局。

  三、工作职责

  镇江火车站广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对火车站广场管辖范围进行界定,对火车站广场及中山西路(邮政支路口--跑马山路口)等周边道路区域实行综合管理。凡在上述管辖区域内设立的行政审批项目,在征得办公室同意后,由相关部门受理审批;凡在广场设置临时设施(售货亭、治安值勤亭、公交调度亭等),由办公室统一制作,指定位置;在人行道上确需设置固定座位、非机动车确需占用广场道路设立临时停靠点、企业单位确需有固定停车泊位的,报办公室审批;其他需协调解决的事项,由办公室研究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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