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评议范围、方法
(一)评议范围。所有涉及企业成立、生产、经营的政府职能部门都是被评议的对象。根据企业在投资经营活动中与政府职能部门履行职责等活动的关联程度以及与建立良好的投资环境的要求,突出重点,确定国税、地税、国土资源、工商、质监、建设(城管、环卫、供水、供暖)、公安、卫生(食品检验)、环保、劳动、交通、安监、消防、电力、外经贸、海关、出入境检验检疫等部门为被评议的重点单位。
(二)评议方法。评议工作分三个层面,可合并或分项进行。
1、面对面评议。从企业和社会各界聘用若干品德高尚、公道正派、敢于直言、参政议政能力强的同志作为评议员(以企业为主,社会各界参与),确定2--3个企业反映最为突出的部门,进行调查研究,明察暗访,梳理出被评议单位在投资软环境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差距,组织召开评议大会,对被评议单位进行面对面评议。被评议单位领导要代表本部门就为企业服务、改善投资环境情况作出汇报。评议员评议后,被评议单位领导就评议员提出的问题现场逐一表态整改。一时不能整改的,要提出整改措施,限期整改。赋予评议员调查权、监督权、评议权、表决权。评议员有权列席被评议单位召开的有关会议,查询有关文件资料。评议员在被评议单位整改的基础上,表决确定被评议单位等次。
2、问卷评议。除面对面评议的部门外,对其他重点部门实行问卷评议。调查问卷表的内容在广泛征求企业和被评议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形成,在各政府职能部门管辖范围内抽取不少于60%的企业,针对政府职能部门在投资环境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问卷测评,做出评价。
3、座谈评议。召集企业代表对重点被评议部门进行背靠背座谈评议,企业代表可以无拘无束、畅所欲言,但企业在座谈评议中必须客观、公正、实事求是、有理有据,以促进政府职能部门在执法管理中为企业提供优质服务。
三、评议主要内容
根据企业在经营活动中对政府职能部门行政管理以及公务人员工作效率、工作态度、工作作风、服务质量、工作水平以及廉洁自律等各方面的要求,确定年度重点评议的内容如下:
(一)办事公开,透明度高。公开办事制度,公开办事程序,公开办事结果,最大限度地落实企业和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凡是与企业和群众利益相关的政务、事务(国家机密除外)都要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