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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镇江市安全生产“十一五”规划的通知

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镇江市安全生产“十一五”规划的通知
(镇政办发〔2007〕119号)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镇江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企事业单位:

  《镇江市安全生产“十一五”规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七年五月二十四日

  镇江市安全生产“十一五”规划

  安全生产是社会文明和进步的重要标志,是国民经济稳定运行的重要保障,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根本体现。受产业结构、生产力发展水平和从业人员素质等因素的制约和影响,我市安全生产基础相对薄弱,各类事故时有发生,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为进一步做好“十一五”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预防和减少各类事故,切实有效地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特制订本规划。

  一、“十五”期间安全生产情况

  (一)主要工作基础

  安全生产责任制逐步完善。各级政府、各主管部门普遍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安全生产职责明确,部门间协调较好,为我市安全生产监管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安全生产法制建设得到加强。切实贯彻实施《安全生产法》、《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制订了《镇江市行政领导安全生产责任规定》、《镇江市设立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审查实施办法》,为推动安全生产工作逐步进入法制轨道创造了条件。

  建立并逐步完善了分级负责的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市及辖市、区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已全部建立并成为政府工作部门,全市各乡镇、街道办也陆续建立了安监站,在我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初步建立了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制定了《镇江市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水上交通、建筑施工、燃气、食物中毒等七个行业和领域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予预案;明确了指挥系统、救援网络、应急处置方案,并在部分企业进行了应急救援预案演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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