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
辽宁省建筑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规定》(辽建发[2001]87号)
(五)《
城市燃气安全管理规定》(建设部、劳动部公安部令第10号)
(六)《
风景名胜区管理暂行条例》
(七)《
风景名胜区安全管理标准》
(八)《辽宁省民用液化石油气管管理条例》
(九)《
游乐园管理规定》
四、时间安排
根据辽宁省建设厅检查计划全市安全达标活动时间安排如下:
第一阶段:从现在起到6月25日前为企业单位自检自查阶段;
第二阶段:6月26日-7月2日为各区(市)县、各有关部门集中检查阶段;
第三阶段:7月3日-7月10日为市安监站检查总结阶段;
第四阶段:为建设部、省建设厅检查考核阶段。
五、检查要求
1、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这次建设部、省建设厅对全市安全生产达标检查考核的重要性,主管领导要亲自动员,积极组织,认真部署,采取有力措施抽调专人进行全面检查,同时要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突出重点狠抓落实。
2、按《辽宁省建设系统“十五”期间安全达标活动方案》特级企业安全达标优良率为40%;一、二级企业安全达标优良率为30%;三级企业安全达标优良率为20%。各部门应按以上要求认真落实各企业、单位安全生产达标优良率完成情况,将安全生产达标优良工程项目务必于7月3日前报市安监站。外埠进连施工单位安全达标考核工作,由市安监站统一安排。
3、结合安全达标检查,市建委将对各部门、企业、单位年度内安全生产管理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部门、企业单位将全市通报批评。
附:安全达标优良工程项目表。(略)
大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二OO三年六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