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的实施意见
(镇政办发〔2007〕号)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镇江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企事业单位:
为加快发展城市公共交通,提高交通资源利用效率,促进城市交通和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根据《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5〕46号)和《
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的实施意见》(苏政办发〔2006〕112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提高对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重要性的认识
1.城市公共交通是由公共汽(电)车、出租汽车、轨道交通等交通方式组成的公共客运交通系统,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是城市重要的基础设施和社会公益性事业。近年来,我市加大城市道路和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城市公共交通有了较快发展,但在发展中又面临着一些新的问题。随着镇江经济社会和城市建设快速发展,机动化加速,市民出行规模、结构和分布都发生了重大的变化,市区主要道路交通流量趋于饱和,车辆行驶速度降低,市民出行时间延长,出行难、停车难的矛盾日渐显现,影响了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城市现代化建设。
2.镇江地处苏南,人口密集,资源紧缺,解决城市交通问题,关键是要确立城市公共交通在城市交通系统中的主导地位,实施公交优先发展战略。要充分发挥公共交通运量大、价格低的优势,引导群众选择以公共交通作为主要出行方式,努力提高公共交通出行分担率,合理使用城市道路资源,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
二、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的主要原则及总体目标
3.主要原则:
--政府主导、政策扶持。制定有利于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的经济、社会政策,把城市公共交通纳入公共财政体系,建立规范的公共财政补贴、补偿制度。
--统一规划、协调发展。从规划、建设、管理、保障入手,建立城市公共交通可持续发展机制。逐步形成以城市公共交通为主体,多种交通方式为补充,所有交通方式和谐结合的城市交通系统,使城市交通的综合效益和生态效益得到全面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