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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实施意见

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实施意见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镇江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企事业单位:

  为加快诚信体系建设,规范市场经济秩序,营造放心消费环境,形成全社会共同维护消费者权益氛围,按照全省放心消费创建活动暨市场整规工作会议部署,市政府决定从2007年开始,在全市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营造公平、和谐、诚信的消费环境,保障消费安全,促进市场繁荣,维护社会稳定,为“全面达小康,建设新镇江”作出新贡献。

  二、工作目标

  按照“全市统一领导、辖市(区)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总体思路,坚持“以点带面,典型引路,注重实效、逐步推动”的原则,建立科学的评价指标体系;形成一个渠道畅通、反应快捷、运作高效的消费维权机制;形成一批放心消费单位和行业,并逐步延伸至放心消费社区(行政村)、乡镇(街道),经2-5年努力,把镇江建成全省消费环境优秀城市。

  --消费安全得到有力保障。因商品质量或服务质量引发的重特大事故为零。

  ──消费环境更加和谐。消费满意度达到80%以上。

  ──商品质量合格率明显提高。各类市场商品质量合格率达到90%以上。其中,食品质量合格率达到95%以上;药品质量合格率达到100%;农资商品质量合格率达到95%以上;建筑装饰材料和家具质量合格率达到90%以上。

  ──市场监管合力进一步增强。初步建成全市联网的汇集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监管、农林、税务、海关、金融等多个部门力量的企业信用监管信息立体网络。制假售假、商业欺诈等消费领域经济违法行为得到有效打击和遏制。

  ──行业管理进一步规范。与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行业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参与率达95%以上。

  ──企业自律机制基本建立。大中型超市、卖场、批发中心全面实施商品准入工程,经营食品、药品等重点企业和单位全部建立和落实企业自律制度。

  ──维权网络进一步延伸。乡镇、社区和行业、大型经营企业消费维权网络覆盖率达85%以上。消费者申投诉处理率达100%,消费者申投诉满意率达9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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