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要建立长效机制,切实提高基层政府的公共管理能力。各地要对专项行动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分析,总结经验教训,完善制度,建立长效机制,提高政府管理能力。要与整顿规范矿山资源开发秩序结合起来,与打击非法生产、非法经营、非法建设结合起来,堵住源头。要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劳动保障部门要进一步加强用工管理,切实落实招用人员登记核查制度和劳动用工备案制度;要针对劳动保障监察的薄弱环节,强化劳动保障监察机构队伍建设,有条件的乡镇要学习借鉴润州区的做法,建立乡镇劳动保障监察中队。公安、工商、国土、安监、卫生、教育等部门也要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加强制度建设和机构队伍建设,探索长效机制,切实维护农民工、女工和未成年人等的合法权益。
附件:
镇江市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江里程 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林 枫 市政府副秘书长
朱云峰 市劳动保障局局长
成 员:徐邦义 市监察局副局长
印德祥 市劳动保障局副调研员
张卫东 市公安局副局长
吴 当 市民政局副局长
袁华荣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伏庆鸣 市卫生局副局长
黄春年 镇江工商局副局长
李瑞林 市安监局副局长
蒋新民 市总工会副主席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劳动保障局。成员名单如下:
主 任:印德祥(兼)
副主任:周正清 市劳动保障局劳动监察处处长
王 峻 市劳动保障局劳动监察支队支队长
成 员:朱志萍 市劳动保障局监察处主任科员
李扣全 市劳动保障局劳动工资处副处长
毛新镇 市公安局副调研员
巫晓辉 市监察局执法室科级纪检员
徐 凯 市民政局社会福利与社会事务处处长
狄良虎 市国土资源局垦保处副处长
邱卓君 市卫生局疾控处副处长
赵剑萍 镇江工商局个私处处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