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突出工作重点,进一步落实责任制。各区县、各部门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把纠风工作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任务,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按照分工,抓好落实。各区县要重点抓好治理商业贿赂、政务(办事)公开、部门和行业作风建设工作,并配合市级部门、协调牵头部门研究、推动、指导涉及本区县的其他专项治理工作。各牵头部门要重点抓好专项治理工作的部署推动、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市教委牵头抓好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重点抓好义务教育阶段歧视性收费项目的取消和高校收费的规范;市物价局重点抓好义务教育阶段代收费、服务性收费项目的清理,以及药品、高值医用耗材和医疗器械的价格监控;市财政局重点制定义务教育经费投入保障机制的监测评估机制,牵头抓好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政府采购工作,重点抓好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推行和对政府采购工作的监管;市审计局重点建立对学校经费收入及使用情况的专项审计及审计公告制度;市卫生局牵头抓好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重点抓好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和治理收受“红包”、“开单提成”;市食品药品监管局重点打击制售假冒伪劣药品等不法行为;市工商局重点治理发布违法医药广告行为;市农委牵头抓好减轻农民负担的监督管理工作,重点抓好专项资金的管理和发放以及土地承包中侵害农民权益的问题;市建委牵头抓好规范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工作,重点建立行业管理长效机制;市国资委牵头抓好产权交易监管工作,重点抓好对产权交易行为的监管;市减负办牵头抓好企业减负工作,重点清理涉车收费项目,撤销收费站卡;各区县和乡镇政府办公室重点抓好政务(办事)公开工作;各部门都要抓好本系统的政风行风建设工作。市纠风办牵头,重点抓好全市纠风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和绩效考核工作;会同市治理公路“三乱”办公室重点纠正违规减免车辆通行费的做法,抓好对上路行政执法部门的监督检查工作;会同市政府办公厅、市信息化办等部门重点抓好网上政务(办事)公开和《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的准备工作。各责任单位要按照分工,各负其责,主动向牵头部门汇报。
(三)坚持防查结合,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要树立超前工作的意识,本着预防为主的原则,对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以及可能诱发不正之风的问题,强化防控措施,做到分析在前、措施在前、工作在前,防止形成不正之风。坚持以查案促纠风,严肃查处截留、挪用、挤占、平调教育经费和加重学生家长经济负担的各种收费;严肃查处医疗机构乱收费和医药购销领域的商业贿赂案件;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药品和医疗器械、非法行医和发布虚假违法医药广告行为;严肃查处公路“三乱”问题;严肃查处侵害农民土地权益的突出问题。要依据有关规定,严格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对问题严重、影响恶劣的,要予以曝光。各区县、各部门都要按照责任制的规定逐级加强工作考核。市纠风办继续对纠风工作进行督查考核,考核结果予以通报。要通过调查研究,进一步健全制度、深化改革、创新机制,积极探索研究源头治理的有效途径和方法,努力构建纠正和防范不正之风的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