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加强部门和行业作风建设。按照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推进政府政风建设的要求,重点抓好四项工作:一是强化对本系统、本部门政风行风的监管,坚决制止各种名目的节庆活动和伤害群众感情、漠视群众疾苦、损害群众利益,以及违背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的行为。二是督促指导行政执法部门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经济管理部门解决办事难问题;公共服务行业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大力开展创建文明行业和人民满意的政府部门活动。三是坚持全面评议与重点评议相结合,围绕解决涉及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在全市集中开展对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大队)、交通运管稽查所(队)、公安交管支队、质量技术监督鉴定检验院(所)、卫生监督(防疫)所(站)和学校、医院的政风行风评议工作。被评为市级政风行风建设先进的单位也要对照近几年工作查找不足,进行整改,接受评议。四是按照透明公开的原则,做大做强天津电视台“行风坐标”节目。各区县要开通不同形式的“政风行风热线”。建立我市与国务院纠风办链接的纠风工作网站。
三、着眼于创新推进源头治本工作
(一)深化网上政务公开工作。认真学习和贯彻《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国务院令第492号),在继续完善政务公开目录的基础上,规范公开内容,开展依申请公开制度、评议制度、工作责任追究制度的试点工作,建立政务公开评议系统,依托天津政务网开展政务公开评议。
(二)加快推进财政管理制度改革。深化部门预算和全面实施政府收支分类改革,进一步落实“收支两条线”各项规定,逐步把政府非税收入纳入财政预算管理;扩大实施国库集中收付制度范围;继续清理“小金库”,严格公共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制定监督检查的实施办法。
(三)继续做好政府采购工作。建立政府采购领域治理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完善政府采购制度体系,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建立政府采购监督机构,加大政府采购专项监督和社会监督力度;不断扩大政府采购的规模和范围。
(四)加强对产权交易行为的监督。加大对产权交易市场的监控,对大宗交易项目进行现场监督;加大对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监管产权交易工作的监督检查。
四、采取有效措施维护群众利益
(一)切实加强对纠风工作的领导。各级政府要深刻认识纠风工作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的地位和作用,要把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作为纠风工作的重点。要切实加强领导,主要领导亲自指挥,分管领导直接协调,做到纠风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要加强对纠风部门的基础建设,完善领导和工作机构,有条件的区县要单独设立纠风部门,专职纠风干部不少于2人, 并给予经费保障。要加强对纠风干部的培养、培训,不断提高他们组织、推动、协调和依法纠风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