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纠风办关于我市2007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津政办发[2007]46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和纠风办,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市纠风办《关于我市2007年纠风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七年五月二十八日
关于我市2007年纠风工作的实施意见
按照全国纠风工作会议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2007年纠风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集中精力解决好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
(一)继续治理教育乱收费。一是进一步规范教育收费行为。取消义务教育阶段的各种代收费和服务性收费;严禁对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收取借读费及其他任何歧视性收费;严禁以实验班等名义额外向学生收费;进一步降低公办高中择校生比例和收费标准;全面规范高校收费。二是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投入保障机制。全面实施义务教育阶段“两免一补”政策,研究制定义务教育经费投入保障机制的监测评估机制,防止一边免费、一边乱收费问题的发生。三是进一步规范改制学校。本着深化改革、有进有退、加强规范、稳步推进的原则,继续对中小学改制学校进行清理整顿,2007年再停止19所改制初中招生,严禁公办学校以改制为名乱收费;严禁在义务教育阶段举办重点校、重点班。四是继续推进高校和中等职业学校招生“阳光工程”,加强对民办高校招录工作的监管。五是完善
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建立对学校经费收入及使用情况的专项审计及审计公告制度,接受社会监督; 继续开展创建教育收费示范区县和学校的活动。
(二)坚决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一是进一步改革医药采购方式。积极推行以政府为主导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严禁医疗机构采取其他形式进行二次采购;严禁医药代表和药品经销商以各种不正当竞争手段向医疗机构及有关人员行贿。二是落实医药价格干预措施。加强对医药和高值医用耗材价格的监管,实时监控医疗器械价格,不定期地进行监督检查。三是继续整顿和规范药品生产流通秩序。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药品、非法行医和发布虚假违法医药广告行为。四是进一步加强医德医风建设。严禁医务人员收受“红包”和“开单提成”;推进农村药品监督网络和供应网络建设;继续推行放射学检查诊断结果和检验结果相互认可的“一单通”制度,扩展“单病种”和“医药费用包干”等项制度在医疗机构实施的覆盖面,切实减轻群众就医负担,从源头上缓解群众看病贵问题。五是广泛开展创建医德医风示范医院活动。
(三)深化治理商业贿赂工作。一是对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普遍开展一次“回头看”。重点看自查自纠的六个关键环节是否落实到位、是否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看本单位查找出的问题是否真正得到解决;看本单位制定的整改措施是否落实到位。对抓得不紧不实的,要责令“补课”,防止走过场。二是进一步加大查办商业贿赂案件的力度。坚决查处严重破坏市场秩序和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商业贿赂案件;重点查处官商勾结、国家公务员利用审批权、监管权、执法权和司法权在商业活动中索贿受贿的违法犯罪行为,特别是涉案金额巨大、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群众反映强烈的大案要案。三是进一步加强长效机制建设。抓紧研究制定切实管用、近期能见到实效的法规制度,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强化对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的引导、约束和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