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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州人民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解的通知

  一、负责落实分管单位和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二、负责监督检查分管部门和行业开展行风评议,加强职业道德建设方面情况。
  三、落实分管系统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
  协办单位:州粮食局、外经贸局、工商局、旅游局、供销社,霍尔果斯口岸管委会,自治区盐务局伊犁分局,伊宁海关,伊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协办领导:何依扎特、王凤萱、艾赛提、斯拉木哈孜、朵振国、崔积成、梁新渊、库拉提、袁建军、张扣生

  自治州副州长   沙吾提别克·努尔兰

  责任范围:对全州农牧、民政、国土资源、抗灾救灾、扶贫开发等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责任内容:负责组织实施分管工作范围的部门和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各项任务。重点负责以下各项工作:
  一、负责落实分管部门和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二、负责监督检查减轻农牧民负担方面工作。
  三、负责监督检查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四、负责监督检查全州村务公开工作。
  五、负责监督检查救灾、救济等社会福利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六、负责监督检查整顿和规范土地市场秩序方面工作。
  七、负责落实分管系统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
  协办单位:州农业局、水利局、畜牧局、林业局、民政局、国土资源局、扶贫开发办。
  协办领导:朱玛什、波拉提别克、侯继东、沙玛尔汗、巴科梯夫、刘水、赛尔江、郑杰

  自治州副州长  万  水

  责任范围:对全州工业经济、招商引资、劳动就业、安全生产、质量技术监督、药品监督等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责任内容:负责组织实施分管工作范围的部门、单位和企业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各项任务。重点负责以下各项工作:
  一、负责落实分管工作范围部门、单位和企业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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