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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民防空办公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十)战时组织开展城市人民防空袭斗争,协助有关部门消除空袭后果,恢复生产和生活秩序。
  (十一)承办自治州人民政府、军分区、自治州国防动员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自治州人民防空办公室内设2个职能处。
  (一)综合处
  协助人防办领导处理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机关文秘、信息、档案、会议、保密、接待等行政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人事、机构编制工作;负责自治州人防经费、物资和资产的管理;编报自治州人民防空业务经费的预、决算;负责机关的财务管理;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
  (二)业务处
  负责拟定城市防空袭预案、人口疏散计划和疏散地域建设规划;负责拟定人防通信警报;制定州人民防空专业队伍建设、训练及城市防空袭演练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城市人防指挥所及人防工程位置的勘察、定址;制定人民防空指挥、通信干部和技术人员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制定人民防空宣传教育和“三防”知识教育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负责编制自治州人民防空工程建设总体规划、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人防工程投资、上报立项、工程质量监督、验收、决算审批;负责结合民用建筑修建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的工作;指导人防工程的平战结合、定额管理和质量监督工作;负责人防工程建设科学技术研究成果的推广和应用。
  三、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自治州人民防空办公室行政编制7名,其中领导职数2名(另由伊宁市人民政府主管副市长兼任副主任,不占编制和领导职数),处室领导职数2名。按规定核定机关后勤服务人员事业编制1名,全额预算管理。
  四、事业单位和人员编制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防通信站是自治州人防办所属事业单位,由原伊宁市人防通信站整体划转。相当正科级,核定事业编制6名,其中:领导职数2名,全额预算管理。
  自治州人防通信站职责、业务范围:负责全州人防通信情报,警报、指挥通信网的建设,战时担负向城市居民发放防空袭警报信号、指挥城市居民防空袭斗争的通信保障任务;负责人防通信值勤管理、专业训练、设施维护,平时担负人防工作和应付突发事件等通信保障任务;负责人防地下指挥所的维护管理,担负人防通信新技术的开发应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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