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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转发《州直2005年小城镇小康村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3、开展乡镇土地清查清理工作,借鉴新源县吐尔根乡经验,开展农村集体土地清理清查工作,清理出的集体土地由乡镇进行统一管理,对外承包要实行公开招标,承包收入要用于村镇道路、供排水、园林绿化、环境卫生等基础设施建设,财政、审计部门要加强对资金收支的监督检查。
  4、继续做好农房抗震安居工程建设,完成年度计划。
  5、做好国道省道沿线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制定整治工作实施方案,重点整治国道省道沿线村镇的集市、破旧房屋和环境卫生。
  6、认真做好本辖区内农村剩余劳动力进城进镇务工、经商人员的登记工作,为城镇化水平测算提供详实、可靠的数据。
  7、配合做好州级重点小城镇工作的同时,做好县级小城镇小康村建设,明确小城镇小康村的工作计划和任务,制定实施方案和具体措施。县市党、政一把手各负责抓好一个小城镇、一个小康村建设,党、政分管领导也要各自负责抓好一个小康村建设。
  五、重点小城镇工作任务
  (一)新源县哈拉布拉乡:
  1、做好撤乡建镇工作;
  2、做好集镇道路、供水、排水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完成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
  3、结合乡村道路通达工程建设,完成集镇内3公里道路铺油改造和绿化配套工程;
  4、加强集镇和小康村环境整治工作,开展“绿化、美化、净化”工作。
  (二)新源县那拉提镇:
  1、编制完成中心区详细规划和主干道街景规划;
  2、完成镇区供水管网改造;
  3、完成镇区3公里道路改造及新修道路绿化建设;
  4、完成小城镇基础设施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审查;
  5、开展沿街建筑立面改造工作;
  6、综合整治镇区环境卫生。
  (三)霍城县惠远镇:
  1、做好小城镇基础设施项目前期工作,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和项目建议书,积极争取国债资金;
  2、完成国债资金建设项目,供水、排水、道路及旅游设施建设争取完工并投入使用;
  3、积极做好国家历史文化名镇申报工作。
  (四)伊宁县胡地亚圩孜乡:
  1、完成总体规划和重点建设地段详细规划编制审批;
  2、做好供水、排水、道路等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项目建议书编制;
  3、完成集镇内2公里道路改造及绿化配套建设;
  4、完成撤乡建镇各项前期准备工作。
  (五)伊宁县维吾尔玉其温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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