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民政府转发《国道省道沿线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自治州直属各县市人民政府,州人民政府有关部门,霍尔果斯口岸管委会:
自治州治理整顿大通道领导小组《国道省道沿线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五年三月一日
国道省道沿线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自治州治理整顿大通道工作领导小组 2月28日)
为认真贯彻落实2004年州直经济观摩总结会议和2005年自治州党委工作会议精神,根据《自治州治理整顿大通道实施方案》,结合自治州开展创建平安大道活动和实施道路交通管理畅通工程,继续重点培育和发展沿国道省道和口岸等一批各具特色的小城镇,做好国道省道沿线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彻底清理整治国道省道沿线村镇的集市、破旧房屋和环境卫生,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实施目标
以实现和谐发展、加快推进城镇化建设为方向,以建设国家、自治区及自治州小城镇小康村为目标,净化大通道,美化大环境,树立新形象,把国道省道沿线的乡镇和村庄建设成为规划科学、布局合理、环境优美、设施完善、各具特色的村镇示范带,推动自治州城乡建设持续快速协调发展。
二、组织机构
在自治州治理整顿大通道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州建设局牵头,成立国道省道沿线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专项小组:
组 长:刘 军 州建设局党组书记、副局长
副组长:伊力别克 州建设局副局长
杨新安 州交通局副局长
郑 斌 兵团四师建设局局长
白永德 兵团四师交通局局长
成 员:巴 海 州建设局城乡规划建设处处长
罗通礼 州建设局科技教育法规处处长
哈木拉提 州交通局法规处处长
廖战军 兵团四师建设局副局长
李 华 兵团四师66团副团长
贾治新 兵团四师65团武装部部长
连瑞明 兵团四师62团副团长
高建军 兵团四师67团副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