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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加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湖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加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鄂安[2004]4号)


各市州、直管市、林区人民政府、安委会,省安委会成员单位:
  今年以来,在省委、省政府和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经过各地、各部门和企业的共同努力,全省安全生产继续保持了基本平稳的态势。元月份,全省各类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同比分别下降2.62%、3.29%、23.66%、16.94%。但重特大事故同比大幅度上升。元月15日,神农架林区发生一起道路交通事故,死亡11人;元月22日上午,武汉商业职工医院发生火灾,死亡7人,伤11人;元月23日,丹江口市一渔船在丹江口水库翻沉,死亡9人,失踪1人。这些事故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也暴露出一些地方安全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应急预案不完善等问题。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预防和减少各类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和2月20日国家安委会召开的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现就做好当前尤其是“两会”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以对党和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求真务实地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搞好安全生产,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是政府履行社会管理和市场监管职能的基本任务。各级政府和各部门必须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和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充分认识目前我国安全工作形势的严峻性,增强做好这项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要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深入基层,了解实情,针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安全工作的实际,突出工作重点和薄弱环节,组织制定各项防范措施,努力防止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二、加强领导,切实落实责任制
  各级政府、各部门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切实加强“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制订责任制,层层抓落实,特别是那些易酿成群死群伤的重点地区、重点环节、重点场所、重点部位,要明确专人负责,确保领导到位,做到万无一失。对不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失职、渎职而导致“两会”期间发生重特大事故的,要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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