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大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非典”疫情处置预案》的通知
(大建委发[2003]83号)
各有关单位:
现将《大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非典”疫情处置预案》印发给你们,要求认真贯彻执行。
附:《大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非典”疫情处置预案》
大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二00三年五月一日
附:
大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非典”疫情处置预案
按照市政府关于加强“非典”防治及疫情处置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特制定“非典”疫情处置预案。
一、成立疫情处置领导小组
组 长:孙吉春 市建委主任
副组长:郝方林 市建委副主任
张传吉 市建委副主任
王忠国 市建委副主任
刘庆茂 市建委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协调组、保障组、督查组。
办公室的职责是:准确及时掌握并报告疫情,按照领导指示,指导疫情的处置。郝方林兼任主任;刘兆明任副主任。
协调组的职责是:协调有关部门及时对疫情病人进行隔离、检测、治疗。组长由王忠国兼任,副组长刘仁会。
保障组的职责是:为疫情处置提供人力、物资、车辆等相关保障。组长张传吉兼任,副组长郭振峰。
督查组的职责是: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对疫情发生的施工现场等区域进行督导检测,严防疫情扩散。组长由刘庆茂兼任,副组长张军。
二、疫情处置程序
建委所有人员接到疑似“非典”病人报告,立即报告“非典”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
办公室要准确掌握“非典”病人的姓名、性别、所在位置、病情表现,立即向领导小组组长孙吉春报告。同时,向市政府防治“非典”办公室报告。
协调组要按照孙吉春组长的指示,遵循属地化管理的原则,立即通知“非典”病人所在区域的政府,协调配合卫生防疫等有关部门,立即对其进行隔离、体温测试、检测、观察治疗等处置。
督查组督导并协调配合有关部门立即对患者所到区域及接触到的人员、物品等进行检测和布控,并督导有关部门在最短的时间快速进行消毒。同时,对疑似病人及所涉及到的人员要进行严密跟踪检查,发现异常情况立即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