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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市房产局、市综合执法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住宅区物业管理的紧急通知

大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大连市房产局、大连市综合执法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住宅区物业管理的紧急通知
(大建委发[2003]97号)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市委、市政府防治“非典”工作的部署,进一步加强住宅区防治“非典”工作,特就有关事宜紧急通知如下:

  一、严格加强进入住宅区人员管理,对进入小区的人员要进行登记检查,发现外来人员,尤其是从疫区来的人员要及时向所在社区防治“非典”部门报告。

  二、实施封闭管理的住宅区,所有车辆必须在停车场停放,不按规定乱停乱放的,按有关规定处罚。未实行封闭管理的住宅区,物业管理单位要加强车辆管理,指定停车位,规范车辆停放秩序。

  三、各物业管理单位要对管辖区环境卫生进行彻底清扫,要做到无卫生死角,彻底消除污染源。

  四、各物业单位要严格落实关于住宅区防治“非典”的各项规定,对公共场所及公共设施每天坚持两次消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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