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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大连市建委信息化管理工作的通知

大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大连市建委信息化管理工作的通知
(大建委发[2003]99号)


委属各处室:

  为进一步加强整修建委信息化工作的管理,提高办公效率,树立建委在信息化方面的新形象,现就进一步加强信息化管理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成立建委信息化领导小组,统一负责全委信息化组织、领导工作。

  委信息化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孙吉春

  成 员:郝方林 张传吉 王忠国 刘庆茂 张宏安

  信息化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委信息化日常管理工作。

  信息化办公室成员:

  主 任:刘兆明

  副主任:王策 王晓辉

  成 员:李嵩 秦琴 杜晓研 袁旸 陈凯

  成员分工:

  李 嵩 具体负责信息化日常协调工作。

  秦 琴 提供建委公开发布的文件。负责建委机房的管理,保证服务器的开关机。

  杜晓研 负责整个网站的信息收集整理工作。

  袁 旸 负责技术支持。

  陈 凯 负责技术支持。

  二、具体要求

  1、全委新上的计算机信息化项目、网站须报信息化办公室审核,由委信息化领导小组批准后方可实施。

  2、对于目前已有的各处室网站的版权进行统一,版权全部为大连市建委所有;目前现有各处室网站必须在网站的醒目位置添加大连市建委网站的链接。

  3、各处室确定固定的信息联络员,信息员负责各处室办公自动化的使用,管理和信息的上报工作。

  4、各处室向信息化办公室每月至少报送2条信息用于建委网站的信息发布;信息化办公室每月对各处室报送的信息量进行评比,将评比表上报信息化领导小组,评比结果在建委网站上公开宣布。

  5、各处室必须对本处室上报的信息负责,必须严格审查确保信息的准确、真实。

  6、各处室信息联络员每天必须上网收发信息(8:30-17:00),上报至建委网站的信息通过办公自动化系统的收发文功能报送到信息化办公室。

  7、今后委发出的通知、下发文件等,可以上网的,全部都在网上进行,不再电话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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