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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开展大连、沈阳、哈尔滨、长春四市优质工程联检活动的通知

大连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开展大连、沈阳、哈尔滨、长春四市优质工程联检活动的通知
(大建质发[2003]191号)


各建设(开发)、施工、监理企业:

  为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大大连”建设指示精神,要求各建设(开发)、施工、监理企业向全市奉献精品工程,再造大连辉煌,大连市建委经与沈阳、哈尔滨、长春三市建委研究,开展四市优质工程联检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优质工程联检条件

  各市要推荐当年优质联检工程20项。要求住宅3000平方米以上,公建5000平方米以上,要做到建设手续齐全,设计方案先进合理,施工工艺精湛,其中部分分部、分项工程要有鲜明特点。最终评出金奖5项,银奖15项。

  二、优质工程联检活动时间

  9月1日至9月30日,为优质工程联检活动申请报名时间。

  10月1日到10月31日,为优质工程联检活动检查推荐时间。

  11月3日开始为四市优质工程联检时间,优质工程联检顺序按照哈尔滨市、长春市、沈阳市、大连市进行。每市检查三天,总结组织讲评一天半,共计五天。

  三、大连市四城市优质工程联检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 王忠国 市建委副主任

  副组长 张泽远 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站长

  成 员 沈振贤 市建委建筑业管理处处长

      王 斌 市建委工程处处长

      李大永 市建委招投标处处长

      张继良 市建委勘察设计处处长

      曲 平 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副站长

      全永泰 市工程建设监理协会会长

  优质工程联检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主 任 张泽远

  副主任 曲 平

  成 员 李相意 王健琴 张金波 许传军

  四、奖励

  (一)在优质工程联检活动中评为金奖和银奖优质工程,将由四市优质工程联检活动领导小组发给奖状和奖杯。

  (二)凡评为金奖和银奖的优质工程将在大连日报、大连晚报、新商报、大连电视台、大连电台的主要栏目以及其它三市主要媒体进行广泛深入的宣传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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