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建立自治州科普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自治州直属各县市人民政府,自治州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霍尔果斯口岸管委会: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的要求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科普工作协调制度,为此,经州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建立自治州科普联席会议制度。现将《科普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印发你们,请认真执行。
二○○五年三月二十一日
科普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的相关要求 ,为实施“科教兴州”和可持续发展战略,加强对我州科普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州人民政府决定建立由州科技局牵头,各有关部门及群众团体参加的科普联席会议制度。
一、科普工作联席会议的性质
科普工作联席会议由自治州有关部门和部分群众团体的负责同志组成,负责统筹管理和组织协调全州的科普工作;各成员单位按各相应的职责开展工作,并会同其他部门、地方和社会团体,共同推进科普工作。
二、科普工作联席会议的组成
组 长:古丽孜拉 自治州副州长
副组长:居 曼 州党委副秘书长
刘子清 州党委宣传部副部长
郑 杰 州政府副秘书长
艾合塔尔 州科技局党组书记、副局长
宋继舜 州科协党组书记、副主席
成 员:张党良 州计委副主任
宋德华 州财政局副局长
吐拉洪 州农业局副局长
马 龙 州畜牧局副局长
郭国有 州林业局纪检组长
梅 钰 州水利局副局长
陈秉俭 州农机局副局长
张志卿 州广播电视局副局长
杨 勇 州教育局副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