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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奖励2004年度实施《国土资源管理目标责任书》成绩突出县市的通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奖励2004年度实施《国土资源管理目标责任书》成绩突出县市的通报


自治州直属各县市人民政府,自治州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霍尔果斯口岸管委会:
  2004年自治州人民政府与各县市人民政府、霍尔果斯口岸管委会签订了2004年度《国土资源管理目标责任书》。一年来,各县市人民政府、霍尔果斯口岸管委会认真落实《国土资源管理目标责任书》的各项任务,加强对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领导,在基本农田保护、建设用地管理、国土资源有形市场建设、矿产资源勘探开发、地质灾害防治、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宣传等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为促进自治州经济和社会的和谐发展,实施优势资源转换战略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为了鼓励先进,促进自治州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经过对州直各县市实施《国土资源管理目标责任书》工作的考核,州人民政府决定对成绩突出的新源县、霍城县、奎屯市、伊宁县、特克斯县、巩留县给予表彰,并分别奖励1万元,以资鼓励。
  希望受到表彰奖励的县市再接再厉继续努力,不断取得新成绩。同时,希望各县市、各有关部门牢固树立科学的资源观和可持续发展的观念,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进一步加强国土资源管理工作,不断增强可持续发展的资源保障能力,为实现自治州“工业富州”和“尽快跨入全疆发展快车道”战略目标做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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