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转发《伊犁州地震应急救灾基础数据库信息资料收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自治州直属各县市人民政府,州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霍尔果斯口岸管委会: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协助做好地震应急救灾基础数据库信息资料收集工作的通知》(新政办发〔2004〕169号)、自治区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新疆地震应急救灾基础数据库信息资料收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新震防领〔2005〕01号)的要求,为保证数据库系统的顺利建设,做好数据收集工作,自治州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伊犁州地震应急救灾基础数据库信息资料收集工作实施方案》,经自治州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按照《实施方案》中数据资料收集任务分解、时间进度安排等要求,认真做好相关工作,确保按时顺利完成信息资料收集工作。
附件:《伊犁州地震应急救灾基础数据库信息资料收集工作实施方案》
二○○五年四月十一日
附件:
伊犁州地震应急救灾基础数据库信息资料收集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提升自治州和直属各县市人民政府在抗震救灾过程中的指挥决策能力,按照自治区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新疆地震应急救灾基础数据库信息资料收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新震防领[2005]01号)的要求,特制定《伊犁州地震应急救灾基础数据库信息资料收集工作实施方案》。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加快地震应急救灾基础数据库建设
(一)建立数据库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伊犁州直位于北天山西段地震活动带的地震多发区,地震形势比较严峻。近百年来发生5级以上地震48次,其中6级以上地震7次,特别是2003年12月1日昭苏6.1级地震,给灾区造成了很大的人员和财产损失。由于地震的准确预报是当今科学难题,其突发性(没有预警时间)和严重的破坏性,给领导指挥救灾工作带来很大的困难。因此,尽快建立地震应急救灾基础数据库,为自治州各级政府建立应对突发事件的公共信息平台,对于做好救灾工作和应对突发事件,确保各族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二)加强领导,充分发挥各方面的积极作用,确保数据收集工作的顺利完成
数据库所需的大量数据,涉及很多部门。各县市各有关部门要在州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和部署下,严格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协助做好地震应急救灾基础数据库信息资料收集工作的通知》(新政办发[2004]169号)和自治区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新疆地震应急救灾基础数据库信息资料收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新震防领[2005]1号)的具体安排和要求,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积极认真开展信息资料收集工作,确保按时完成收集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