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200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的通知
自治州直属各县市人民政府,州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霍尔果斯口岸管委会: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200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的通知》(新政办发[2005]9号)精神,按照国家的统一部署,现将我州2005年进行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抽样调查的目的和具体内容
这次1%人口抽样调查的主要目的是摸清我国人口数量、构成以及居住等方面的变化情况,研究未来人口状况的发展趋势,为制定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有关政策提供客观准确的依据。此次抽样调查,国家将从全国各县(市、区)抽取约6万个调查小区,调查对象为小区的全部人口,共约1300多万人。抽样调查内容主要包括住户的基本情况和个人年龄、性别、受教育程度、职业、迁移流动、生育、社会保障、住房情况等指标。抽样调查时间为2005年11月1日零时。我州人口抽样调查的具体范围,待国家抽样结果形成后另行通知。
二、组织领导
这次1%人口抽样调查是一次重要的大规模人口抽样调查,需要强有力的领导,广泛的社会动员,有关部门的密切配合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支持。为做好这项工作,自治州成立了200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名单附后)。领导小组负责抽样调查的领导和组织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州统计局,具体负责抽样调查工作的相关事宜。各县市人民政府,要在4月15日前成立相应的机构,切实加强对调查工作的领导,落实工作经费,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协调,确保调查任务的顺利完成。
三、人员选调和经费
这次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涉及面广,任务繁重,调查指导员和调查员需要从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基层组织(村、居委会和社区)人员中选调,必要时还需从社会上临时招聘。各县市必须高度重视这次人口抽样调查工作,动员各有关方面积极参加,确保选调和招聘人员质量。开展抽样调查所需经费,按照分级负担的原则,由自治区、自治州和各县市财政共同负担,并列入相应年度的财政预算,按时拨付使用。
附件:1、伊犁哈萨克自治州200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