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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加快伊犁州直工业园区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综合经济实力大幅增强。到2010年,七大园区实现工业增加值84亿元,占全部工业增加值60%以上,工业投资额年均递增50%以上,成为自治州招商引资、产业集聚的重要载体和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增长极。
  五、发展布局和产业定位
  根据自治区建设“五大工业基地”(石油天然气基地、重化工基地、绿色食品加工基地、轻工纺织基地、高新技术产业基地)和州党委工作会议提出的“加快培育壮大四个增长极”的要求,依托伊宁经济圈、奎屯经济圈、新源经济圈和霍尔果斯经济圈的资源、区位、口岸等优势,按照高标准规划建设的要求,加快工业园区建设步伐。
  伊宁边境经济合作区加快构建农产品深加工增值平台和高新技术创业园;支持兵团农四师在伊宁边境经济合作区的基础上,根据总体发展规划,结合自身发展实际,建设以轻工、食品、服装为主的伊丽新区。
  奎屯经济技术开发区重点发展石化工业园和冶金工业园;支持兵团农七师在奎屯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基础上,建设以棉纺工业为主的天北新区。
  霍尔果斯口岸工业区依托地缘优势,充分利用中哈霍尔果斯国际边境合作中心的特殊地位和政策,积极发展外向型经济,逐步建成进出口产品加工基地。
  清水河经济技术开发区充分发挥江苏省对口支援的优势,建设清水河江苏工业园。
  在伊宁县青年农场(铁路温亚尔站)一带借助交通、能源优势,建设以高载能等产业为主导的伊东工业园。
  以新源县城和则克台镇为重点,建立以冶金和农产品加工为重点的新源工业园。
  发挥察布查尔县潜在的煤炭和水土资源优势,建设以煤电、煤化工和林纸工业为主的伊南工业园。
  各县市也可根据本地实际,依托资源优势,建设具有比较优势的特色产业园区,并与自治州总体规划相衔接。要严格控制数量,防止跑马圈地和低水平建设,提高园区的层次和水平。
  六、发展措施
  (一)加强园区的组织领导。为加强对自治州工业园区建设和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自治州推进工业化进程领导小组下设工业园区建设办公室,其职责是:研究园区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引导园区建设有序发展,协调解决工业园区建设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各县市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负责此项工作。工业园区建设要做到“四落实”:在组织上,要有专门机构,主要领导亲自抓;在项目上,要明确到具体的工业园区;在目标上,要明确投资额和项目进度;在措施上,要将园区建设与政绩考核相结合,落实用地、用水、用电等相关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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