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要以调动全社会力量为目标,抓好自治州招商引资奖励政策的落实执行,将社会团体、单位、公务员的招商引资行为纳入奖励范畴,推行单位、部门作为受奖主体进行奖励资金分配的方式。
4、建立科学的投资环境评价监督机制。要以构建“政府服务的高地”为目标,实施全社会评价监督制度。发挥群众、企业、全体公务人员的积极性,开展投资环境问卷调查、委派投资环境监督员监督、设立投资环境举报电话、举报窗口,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对行政及行政执法部门进行行风评议。健全优化投资环境责任追究制度,对损害投资与发展环境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责任追究。同时开展“零投诉”评选活动,对受奖单位给予表彰奖励,定期通过新闻媒体进行正面典型的宣传,对负面典型给予曝光。
5、建立高效的保障机制。建立健全招商引资部门,专职负责招商引资工作。健全用人机制,重视人才的引进、培养和招商引资人员的培训。确保招商引资工作经费。要将招商引资经费列入各级财政预算,保证招商项目前期经费、政策奖励资金、参加重大招商引资活动的经费。改善招商引资部门的办公条件。要重视招商引资部门网络信息设备、车辆以及办公环境的改善,提高招商引资部门的工作效率和工作水平,强化招商引资部门的职能作用。
6、建立统一的招商引资活动和对外宣传工作机制。统一招商引资活动。各类招商引资活动应由各级招商引资部门统一策划、组织、实施,形成规范、有效、合理地运行机制,提高招商引资活动的效率。统一对外宣传形式和方法,提高招商引资的宣传、推介水平。在宣传自治州投资环境、区位、产业和特色优势以及招商引资政策方面,塑造伊犁品牌,提高自治州的知名度。
(三)突出重点,提高招商引资的针对性。突出重点项目。以自治州土地、煤炭、口岸及资源整合的优势和重点发展的产业项目建设为导向,对资源开发型、市场拓展型、加工增值型、社会服务型、高新技术型及基础设施产业等项目进行筛选包装,集中向跨国公司、大财团强力推介。突出重点区域。优先强化中心城市对发展经济的集约和辐射功能,重点向“四极四圈”倾斜。突出重点客商。加强与中介机构、咨询公司接触,重点瞄准中国500强、世界500强企业以及国内外大企业、大集团,有针对性的进行项目对接。突出重点活动。定期组织赴内地的招商引资推介活动,创新推介方式,提高推介活动的档次与水平。积极组织参加“西洽会”“乌洽会”“厦洽会”“天交会”“广博会”,举办好“哈洽会”等几个重点招商引资活动,做好“走出去、请进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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