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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政府关于镇江市2007年民营经济工作的意见


  3.强化跟踪推进。建立重点项目月度统计与季度督查相结合的工作制度。开展民资招商项目督查推进月活动,重点对已签合同项目,加强检查考核,强化督查推进,把考核的重点放在民资实际到位情况、项目开工建设上。

  三、抓规模培育,促进做强做大

  继续推进“中小企业成长工程”,以“微小企业进规模”为基础,进一步强化政策引导,加快梯次培育,推动集群发展,力促企业做优做强做大。

  1.强化政策引导。进一步抓好《关于进一步加快规模企业培育的若干意见》、《镇江市工业规模企业培育实施办法》等各项政策的落实,充分激发企业做强做大的积极性。进一步加大行政服务力度,通过目标引路、典型示范、研讨交流等活动,帮助企业提升发展理念,增强做强做大信心,大力营造浓烈发展氛围。

  2.加快梯次培育。在对全市各类民营企业进行全面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建立“年销售400万元到500万元”、“年销售8000万元到亿元”、“50强重点培育民营企业”企业库和联系指导工作制度,加强分类指导,促进快速提升。一是对大亚集团、大全集团、中电电气、天工集团、飞达集团、沃得机电等列入全市50强重点培育的民营企业,进一步完善培育方案,落实培育措施,明确年度目标,加强督促考核。大力引导和鼓励企业引进战略投资者,开展资本经营和产业经营,加大有效投入和项目建设,全力推动做强做大。二是对市精密轴承、绿叶锅炉等具有一定经济规模,发展势头较好,接近亿元临界点的企业,进一步加强指导,强化服务,全力扶持,推动这类企业向“专、精、特、新”方向发展,推动其尽快跨入亿元以上企业行列。三是促进微小企业上规模。积极鼓励引导个体工商户向私营企业发展,微小企业向列统企业发展,列统企业向规模企业发展,规模企业向行业“单打冠军”发展,形成规模企业梯次培育的良好态势。

  3.推动集群发展。制定出台《关于加快中小(乡镇)企业产业集聚区建设指导意见》,以乡镇特色产业园区为基础,明确功能定位,制定发展规划,出台鼓励政策,通过本地创业和产业招商,鼓励引导中小(乡镇)企业向产业集聚区集中。一是加强政策引导。突出汽摩配件、工程电器、眼镜等条件成熟的重点集群发展,编制专项规划,完善实施细则,加大扶持力度,推动全市十大重点产业集群发展。加快推进培育4个左右省级重点产业集群,进一步放大示范效应。二是抓好载体建设。进一步加大公共设施投入,重点抓好道路交通、能源集中供应、污染集中处理和标准厂房等基础建设,延展集聚区公共服务平台的辐射面,提高公共服务能力,促进产业集群加快发展。三是积极推进合作交流。积极鼓励中小企业、产业集群参与区域分工合作,鼓励以产业集群、区域产业品牌形式参加国内外展览、展销活动,扩大我市产业集群的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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