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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杨朝中同志在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湖北分会场的讲话》的通知

  上述情况,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全省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一定要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真正把安全生产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不断深化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全面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二、必须认真贯彻国办《通知》,切实搞好煤矿整顿关闭和安全生产工作
  今年1-9月,全省煤矿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16.25%和4.44%。煤矿整顿关闭和煤炭资源整合工作正在稳步推进,特别是9月25日全省电视电话会议之后,宜昌、恩施、黄石等地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使这项工作又有了新的进展。但是煤矿整顿关闭工作任务仍然很重,煤矿安全生产形势仍然十分严峻。我们必须认真贯彻这次全国会议精神,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国家安监总局等12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煤矿整顿关闭工作的意见》的要求,进一步抓好煤矿整顿关闭和安全生产工作。
  一是要加大宣传力度,切实加强领导。国办《通知》是指导煤矿整顿关闭工作的重要政策性文件,对于调整和优化煤炭产业结构、提高煤矿企业安全保障能力、预防和减少各类事故,具有重要作用。各产煤市(州)、县、乡要采取多种形式,大张旗鼓地宣传《通知》精神。安监、煤监部门要把国办《通知》翻印成册,尽快发放到各产煤市(州)、县和所有煤矿,努力在全社会形成共识。各级政府一定要切实负起责任,加强领导,坚决打好煤矿整顿关闭攻坚战。
  二是要规范煤炭资源整合工作。各产煤市(州)、县(市、区)政府要组织有关部门,按照国办《通知》和《省人民政府关于煤炭资源整合的实施意见》的精神,对纳入资源整合的矿井重新进行核查,查方案,查证照,查资源,查程序,查规模。不符合要求的,要立即限期改正。对纳入资源整合的新、改、扩建项目,必须按规定履行“三同时”程序,否则一律不得开工建设。没有上报资源整合方案的产煤市(州),必须抓紧上报。已落实的纳入资源整合的矿井,要在当地主要媒体公布名单,接受社会监督。
  三是要强化矿井关闭工作措施。要按照国办《通知》规定的职责和16种关闭矿井类型,对辖区内煤矿重新进行认定。对落实的关闭矿井名单,有关部门要提请地方人民政府依法做出关闭决定,并在11月底前在当地主要媒体分批予以公告,接受社会监督。各相关部门要在地方党委和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完善联合执法机制,强化关闭工作措施,确保关闭煤矿按要求关闭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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