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各区档案工作的意见

  五、加强档案资源建设,不断提高档案服务水平
  档案资源建设是实现档案事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础,各区必须高度重视,从源头抓起,并加大财政投入。各区档案局要认真履行好监督指导职能,扎实有效地开展街道办事处、区属单位和社区档案工作,巩固档案工作基础。到2007年底,各区要完成社区建档和街道办事处档案管理达标任务;到2009年底,各区要完成区属机关、事业单位档案管理达标任务。各区档案馆应根据社会需求,拓展档案收集、征集范围,改善馆藏结构,增加反映人文社会等方面的鲜活内容,特别是要做好反映本区重大活动、重大事件、重大建设工程、科技大户、知名人物、民风民俗等各种载体档案、资料的接收和征集工作。各区要把区档案馆作为政务信息公开的重要场所,完善区档案馆的现行文件利用工作,区属各单位必须及时向区档案馆报送各类政策性、规范性、管理性的现行文件。
  各区档案局馆要充分发挥档案的咨政育人和档案馆的社会文化教育功能,紧紧围绕中心工作,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依法及时开放解密档案,并加强对馆藏档案的整理、研究与开发,切实把档案服务渗透到本区经济和社会建设的各个方面,多层次、全方位地为领导决策和社会各方面提供及时、优质、高效的档案服务。各区和宣传部门要积极为档案部门创造条件,加强协调,到“十一五”末,把区档案馆建成爱国主义教育基地。
  六、统筹规划,扎实推进档案信息化建设进程
  信息化是当今世界和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档案信息化建设是提高档案服务水平、推动档案事业发展的重要途径,是实现档案管理现代化的重要抓手。各区信息化建设领导小组要吸收区档案局人员参加,要将档案信息化建设纳入区电子政务、办公自动化建设的总体框架中,统一规划,整体设计,同步实施,保障人、财、物的投入,实现档案信息化与社会信息化的同步协调发展。
  各区档案部门要加强与政务信息化部门的沟通与合作,尽快制定本区档案信息化建设方案,把数字档案馆建设纳入政府“数字工程”和电子政务建设,确保档案信息化的各项工作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规范有序地推进。要加强档案信息化基础配套设施建设,充分利用市、区政务专网基础平台,配备必要的硬件设施设备。全面加强档案信息资源建设,不断完善各类馆藏档案机读目录数据库、声像档案信息库,逐步实现馆藏档案数字化。要加快区档案信息网站建设,充分利用网站提供网上办事服务,发布各类信息。要结合市、区办公自动化系统建设,按照文档管理一体化要求,加强对各街道办事处、区属单位电子文件管理工作的指导,实时接收各街道办事处和区属机关、事业单位形成的电子文件。到2008年底,各区要建成并完善档案局域网,连通政务网,逐步实现档案信息的远程归档和在线查询,力争到2009年底,各区档案馆全面建成数字档案馆。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