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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以质取胜战略提升深圳国际竞争力的意见

  (七)加强质量监管工作,促进提高产品质量整体水平。
  加强和改进产品质量监管工作,扩大监督抽查覆盖面,突出重点产品、重点行业和重点区域,实施跟踪抽查和分类监管。逐年增加监督抽查经费投入,主要用于涉及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劳动生产、金融和公共安全、以及影响国计民生的重要产品的监督检查。“十一五”期间,确保全市重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产值合格率保持在90%以上,到“十一五”末期,重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产值合格率要达到95%以上。加强监督抽查的后处理工作,坚持和完善整改、公告、依法处罚、依法吊销证书等措施,对发现的行业性、区域性质量问题开展技术帮扶和专项整治,提高监督抽查的有效性。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对纳入发证管理的产品严把市场准入关。
  (八)严厉打击制假售假行为,促进规范市场经济秩序。
  我市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互相配合,协同作战,建立和完善打假联动工作机制,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落实行政辖区打假责任制。要以涉及健康、安全、环保、知识产权和存在区域性或行业性严重质量问题的产品为重点开展专项执法和集中整治。落实举报奖励制度,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打假工作,积极发挥打假监督员和新闻媒体的重要作用。建立政府、行业协会和企业三位一体的打假工作机制。
  (九)加大质量工作宣传力度,促进增强全民质量意识。
  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对实施以质取胜战略的宣传导向作用。对国家、省和市政府表彰的质量管理先进企业和个人、名牌产品生产企业,以及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长期保持稳定的企业,要进行大力宣传,及时推广质量管理先进经验。定期公布各种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对各种质量违法行为进行舆论监督,加大曝光力度。认真开展“3.15”、质量月等大型质量宣传活动,加大宣传力度,树立全面关注质量、重视质量的意识,为全面实施以质取胜战略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十)大力开展质量兴企活动,促进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引导各类生产、销售、工程建设、服务企业以市场为导向,以满足用户和消费者的需求为目标,建立和完善质量管理体系,进一步强化企业的质量主体责任。推动企业积极采用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鼓励企业开展各种认证活动。组织推行工程建设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等制度,强化建设工程全过程的质量管理。鼓励服务行业企业强化质量意识和服务意识,以顾客为中心,认真执行相关服务质量标准。各行各业要深入开展质量改进、质量攻关、降废减损和节能降耗等活动,不断提高企业质量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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