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培植企业“走出去”梯队群体
努力探索“走出去”企业资源分享途径和方式,以多种形式宣传推广我市企业的成功经验并及时总结交流,增强“走出去”先进企业和重点培育的本土跨国经营企业的示范带动作用,促进更多企业实施全球化战略,在国际竞争与合作中成长壮大,形成我市企业“走出去”的梯队效应。
七、积极探索建设境外经贸合作园区,打造企业“走出去”的海外发展基地
(十九)探索建设深圳境外经济贸易合作区
鼓励我市企业和机构在境外建设或参与建设基础设施较为完善、产业链条较为完整、带动和辐射能力强、影响大的加工区、工业园区、科技产业园区等各类经济贸易合作区域。在充分研究论证的基础上,以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行业协会等为主体,重点建设1至2个深圳境外经贸合作试验区,为我市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搭建海外发展平台。设立方式和扶持措施可参照中国经济贸易合作区相关办法,并由市财政安排相应资金。所设境外经济贸易合作区经商务部认定为中国经济贸易合作区并获得国家资金支持的,市财政根据国家要求予以配套。境外经济贸易合作区建设取得成功经验后可进一步推广。
八、加强营销推广力度,大力拓展海外市场
(二十)加强海外拓展活动的规划指导、促进服务和政策支持
加强“走出去”战略布局和规划的调查研究。有关部门要对深圳具备“走出去”条件的企业、产品、人才需求等情况进行调研分析,对符合我市企业“走出去”的国别地区的政治、经济、文化、法律等情况进行研究。
根据我市产业发展和海外重点目标市场拓展的需要,研究制定海外市场拓展战略、市场拓展成效评价、重点出境展览管理等相关规划、制度和办法,每年确定一批境外重点展览计划和贸易投资促进活动,形成目标明确、重点突出、有序发展、注重实效的海外市场拓展格局。
(二十一)高度重视城市综合形象的营销推广
针对我市企业“走出去”重点区域制定年度城市综合推广计划,每年由市领导带队赴海外开展贸易投资推介和经贸交流活动,大力宣传深圳发展成就和营商环境,为企业“走出去”打造“城市名片”。进一步加大对外宣传推介工作,系统宣传深圳改革开放、经济发展、城市建设、投资环境等,促进了解与合作。积极策划组织我市“走出去”重点行业宣传计划,扩大我市“走出去”重点行业在国际相关领域的影响,帮助企业拓展国际市场。